<p> 为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委直属工委批准,区人社局进行机关党委改选,并于9月29日下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p> <p> 会议议程共有三项。第一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英同志宣读区直属工委《关于同意中共许昌市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改选的批复》。</p> <p>第二项,投票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潘亚伟同志被当选为机关委员会委员。</p> <p>第三项,局党组书记、局长潘亚伟同志讲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