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将本质与形式的认识方式,定位在设计的宏观范畴内,进行“求通求同”的归纳理解。我们会发现,在求同的同一概念下,平面设计、产品设计、空间设计,都会从不同的方向不约而同的归拢到一点之上,这就是为“人”设计的价值目的!</p><p class="ql-block"> “人是一种缺陷的存在形式,换言之,人恰恰因为其本质的缺陷而存在。技术就是这种缺陷创造的根本意义。”——阿诺德·盖伦。</p><p class="ql-block"> 设计正是为弥补人的缺陷而存在。因此,以人为本的设计要求,自然成为设计本质的认知原点。</p> <p class="ql-block"> 人通过眼睛来认识世界,创造出能满足人“视觉”需求的设计形式。由此形成以平面设计为核心的,为人服务的价值取向。</p><p class="ql-block"> 人通过肌体来感知世界,创造能满足人“触觉”需求的功能价值。以此形成以产品设计创造为核心的,为人服务的价值取向。</p><p class="ql-block"> 人对生存环境的挑剔,又创造出以“空间”活动为目的的功能价值。形成以环境设计服务于人诸多空间需求的价值取向。</p><p class="ql-block"> 设计以客观形象的呈现,形成材料、结构以及组织方式为特征的共性条件。以此成为设计认知不可或缺的本质诉求。</p><p class="ql-block"> 设计的形式创造,离不开形式法则为核心的创造限制。因此,形式法则——“对立与统一”规律,亦不二的成为设计创造不可或缺的本质条件。</p><p class="ql-block"> 设计的价值目的、物质呈现、形式法则的展现。这三个方面,构成设计创造活动的基本标准,亦成为不可忽视的“本质”存在。</p><p class="ql-block"> “本质”的特征,是抽象的、概念的、规范的、永不变化的,也是设计形式必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 </p><p class="ql-block"> 本质在各种语境中,有着各不相同的叫法。“道器”概念中,“道”归属于本质的概念,“器”归属于形式的概念;在“知行”概念中,“知”归属于本质的概念,“行”归属于形式概念。这两大概念,本质不变,形式无限变化。所谓以不变应万变,正是针对不变本质的认识定位。</p><p class="ql-block"> 本质与形式,在认知过程中的角色,又是随时转换的。由于环境的变化,可能本质的概念会转化为形式的概念;形式概念也可能由于环境的变化,而转化为本质的概念。</p><p class="ql-block"> 如定位设计,其以人为本的服务概念,生发出平面、产品、空间的设计的形式。如果定位在某一设计方向,如:平面、产品或是空间时,其“本质”的诉求方式,就会从具体的价值服务核心中,建立起由本质向形式的延展诉求。 </p><p class="ql-block"> 本质与形式,犹如环环相扣的大圈套小圈,在量的无限变化中,两者依存的结构不会产生变化,其相互依存的整体关系是不会改变的。 </p><p class="ql-block"> 掌握本质与形式的思维规律,掌握不同层次的定位选择,认识设计活动中变与不变的规律,定能使我们更清晰的认识设计、控制设计,不至于在设计活动中造成理性认识与行为方式活动的思维混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