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泗洪姜堰实验学校“民法典”手抄报比赛

<p>  2020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诞生凝聚几代法律人的心血,圆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性立法。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与每位公民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更是未成年人的"保护伞”。</p><p> 为纪念这一重要法典的颁发,积极配合国家宣传民法典,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八年级举办了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比赛获奖名单及成果展示如下:</p> 一等奖 <p style="text-align: left;">  八(19)班 孙一涵 </p><p style="text-align: left;"> 八(12)班 杨惜</p><p style="text-align: left;"> 八(22)班 朱子萱 </p><p style="text-align: left;"> 八(21)班 骈思辰 </p><p style="text-align: left;"> 八(19)班 李冉萌 </p><p style="text-align: left;"> 八(18)班 刘益彤 </p><p style="text-align: left;"> 八(19)班 潘馨潼 </p><p style="text-align: left;"> 八(7)班 豆紫莲</p><p><br></p> 二等奖 <p>八(20)班 张雨欣 八(19)班 陶宇</p><p>八(8)班 许颖 八(22)班 谷欣忆</p><p>八(6)班 赵欣语 八(19)班 朱舒然 </p><p>八(16)班 祖思文 八(21)班 潘思怡</p><p>八(20)班 王宏懿 八(19)班 朱水心</p><p>八(14)班 张佳怡 八(18)班 李欣桓</p><p>八(21)班 李奕帆 八(13)班 周新月</p><p>八(15)班 张雨晴 八(20)班 高千惠</p> 三等奖 <p>八(19)班 王紫月 八(8)班 刘静帆</p><p>八(12)班 秦曙晗 八(21)班 陈优</p><p>八(8)班 史枚灵 八(20)班宋雨婷</p><p>八(19)班 胡沥之 八(19)班 张潇文</p><p>八(18)班 谢伊莲 八(2)班 王恒义</p><p>八(9)班 石子叶 八(5)班 石子旋</p><p>八(8)班 刘子涵 八(18)班 朱纹慧</p><p>八(20)班 张竟月 八(8)班 高晏筠</p><p>八(16)班 赵秀媛 八(14)班 陈雨婷</p><p>八(13)班 何青璘 八(3)班 施子怡</p><p>八(19)班 李秋宇</p> <p>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相信有中国民法典为人民生活保驾护航,未来人民的生活定会更加安全美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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