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 style="font-size: 20px;"> 1969年底我随家下放在淮安县石塘公社,从此渡过了六年半的农村生。</b></p><p><b style="font-size: 20px;"> 地处苏北灌溉总渠南,三支渠北的石塘公社(现改为镇)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还是比较贫穷。我所在的生产小队,农民劳动只记工分,1个工为10分工,农闲时一个男强劳力只能挣6、7分工,农忙时能挣2个工;妇女就相对少挣不少了。年底分红要看庄稼收成,首先交纳公粮,这是上面指派的,必须得上交,交公粮也是生产队的收入。好像小麦6、7分一斤,粳稻8、9分一斤卖给国家。生产队除留少数稻麦外,余粮按生产队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民,不,是卖给农民。农民按工分折成钱,我印象中,下放第二年,也就是1970底,我们生产队每个工只有8分钱,平均每人一年400斤稻麦。每户用一家人挣得的工分折成钱,购买分得的粮食,如果挣得的工分多,除能将分配的计划粮食全部买回来,还可以分到点钱;如果挣得的工分不够购买粮食,生产队会将你不能购买的粮食送到粮管所,给你购粮券,你得另花钱到粮管所再购买。当时好像有四分之一户的农民因挣的工分不够,不但分不到钱,还得另花钱到粮管所买粮食。</b></p><p><b style="font-size: 20px;"> 一般来说一对夫妇带两个孩子,两人挣工分勉强生活;如果带三个孩子就非常难了。如果是男孩还好,因为大了就能劳动挣工分,成人后可能婚娶,家里不愁没有强劳力;但如果是女孩就不行,我们那里女孩一般20不到就出嫁了,女儿刚能挣工分时,就离家出嫁了,自己也老了。那时感觉男人四十多点就老了,我们那里称四十多岁的男人“二胡老头”。这恐怕也是重男轻女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b></p><p><br></p> <p><b style="font-size: 20px;"> 我们下放第一年,国家发生活费,用钱直接到粮管所买计划粮食。第二年起就与当地农民一样,用挣得的工分购买分得的粮食。</b></p><p><b style="font-size: 20px;"> 我和村里的孩子一样,很小就挣工分了。开始时主要是割牛草。我们那里地处总灌溉以南,平原地带,一年稻麦两季,除了堤、坝、埂和水塘外,都是农田,无处放牛。所以生产队里的牛吃的草全是人割草喂养,这割草轻活就是村里半大伢(xia)子和小闺娘们的农活。</b></p><p><b style="font-size: 20px;"> 春夏季节,我们上学时就会背个筐,放学回家边走边割草,下晚扛到牛棚,有喂牛社员大爷收。一筐30斤左右可计1分工。每逢星期天和假期也都会割草。割草只能在堤、坝坡上水边割,堤、坝没有了就约几个小伙伴到坟莹堆割,割草时蚊虫叮咬自不必说,被蛇咬也偶尔有过,好在都是水蛇,无毒,把血从伤口处挤出来就行了。割草挣不了多少工分,但想到能给为父母减轻点负担,总有点自豪感。</b></p><p><b style="font-size: 20px;"> 割草培养了我一种脚踏实地的品质。割草尤其是春天,经常会有这种现象--感觉面前草很少,向远处看时,会发现那里草很多,于是我会背着柳条筐跑过去。可是到了刚才看看到草多的地方,实际上还没有先前在的地方草多!就象诗中“草色遥看近却无”描述的一样。多次上当后就不再被这假象迷惑。“满地跑不如就地找”有到处跑的时间,不如踏踏实实地把眼前的草割干净。这也应了一歇后语“这山看了那山高,爬上那山,才发现那山只在这山半山腰”。以后,我不论到哪,做什么事,我都认真做好眼前事,绝不好高骛远,投机取巧。或许就是因为如此,我囿于做好眼前事,而没有远大理想。</b></p> <p><b style="font-size: 20px;"> 上初中后,就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在农村上学每年除寒暑假外,还有春秋两季忙假,还有星期天,我几乎都参加劳动。我上高中时,我苦的工分已经达到生产队里强劳力一半多了。记得我们家在农村没有一年有将粮食送到粮管所现象,没有领过任何救济,更没有领过城市居民捐助任何财物。</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