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国专第三小学2020年9月至10月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第二期高研班

<p>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根据《南安市教育系统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我校拟对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p> <p>一、采购单位:南安市国专第三小学</p><p> 二、采购方式:公开竞标</p><p>三、招标项目及要求 </p><p> 1.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按材料类别分为A、B、C、D标段。分别如下:</p><p>A段:粮油类(含大米、食用油、面食、调味等);</p><p> B段:蔬菜类(含豆腐等); </p><p>C段:肉类(含猪肉、牛羊肉、鸡鸭肉等);</p><p>D段:海鲜类(不含冻品);</p><p>2.要求:(1)竞标单位应按标段分别进行竞标,每个标段均应整体竞标。(2)每个竞标单位均能能参任意一个标段竞标,每个标包必须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投标人参加方能开标,否则该标包取消。</p><p>四、供货服务期合同供货期为两个月(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学校召开教师代表、膳食管理委员会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村民代表对每一标包供货商在合同期内的供货服务质量逐一进行评议,再确定续签合同或重新竞标。</p><p>五、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9641-2015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猪肉等肉类产品需具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合格检验证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产品。</p><p>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税务登记,银行账户,能提供正式税务发票。</p><p>2.参加各标包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拥有稳定可靠的经营场所和优质的大宗食品的供应货源,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p><p>3.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p><p>4.投标人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投标人的投标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仓储、配送、税费、抽检和售后服务等。在配送过程中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具体配送数量由学校根据营养菜谱进行每周公布。</p><p>5.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所供的每批食品原料必须向学校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或检疫报告书等材料原件供查。</p><p>6.肉、禽鲜活食品以及蔬菜应当天配送,并在食堂指定在区域根据食堂要求进行改刀或切块处理,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情况按需配送。</p><p>7.为确保肉类物资新鲜、优质、安全可靠,要求肉类投标人所提供肉类必须为本人当天直接参与屠宰肉类,转售他人屠宰肉类者不得参与肉类竞标。</p><p>七、调价方式中标单位中标后,如市场价格波动过大(上下浮动超10%)双方均可提出调价申请。调价以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南安中心城区部分民生价格信息为主要依据,参考本地区商场同类挂牌价,经双方协商确定。</p><p>八.制作投标书及递交: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应根据学校招标公告的内容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单:按招标方在提供的若干品种清单填写此次竞标价,竞标价包含成本、利润、税收及所有附加费用。(每个标包由学校选取该类的其中若干项食品名称制作成投标报价单。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价后,于开标前半小时密封交招标领导组,具体样式可待投标资质审核通过后,向学校领取。) </p><p>九、招标流程</p><p>1.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5日公告形式:梅山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或食堂食品供应商微信群。</p><p>2.报名参加投标,应于9月6日下午3:00前向学校招标办公室报名登记,并递交投标人资质材料,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可以领取相应标包的报价单。超过时间期限不接受报名。(投标办公室设在南安市国专第三小学办公楼二楼行政办公室,联系人:林老师,13960232959)报名时按所报标包要求提交各类证件原件和资料原件[通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有关证明材料、经营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食品加工或配送人员健康证等报标包准入条件的相关资料],并用A4纸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交至南安市国专第三小学招标领导组进行资格预审,原件审验后退回。</p><p>3.开标时间:2020年9月6日下午3:0</p><p>4.开标地点:南安市国专第三小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p><p>十、评标办法及中标方式参加评标人员由学校临时抽调组成,现场从参会人员中聘请两名监督员,监督开标过程,开标顺序按A、B、C、D标包顺序依次开标。</p><p>十一、评标方法:1.根据“质量为上,价格合理,公平竞争”原则,为确保食品安全,避免串标和恶意竞标,学校招标办对每一标包分别设定最高控制价和最低控制价(学校安排人员在招标前一天到梅山或洪濑市场了解有关食品的市场零售价,并合理设定每个标包总价最高控制价,密封交学校招标领导组)。在学校设定的最高控制价内为合理报价范围,超出该范围的报价均属于废标。</p><p>2.每个标包以合理报价范围内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报价相同且最低,其中如有可追溯查证近三年连续为中小学食堂供货且信誉良好者,经学校招标办现场开会决定,可以确认其为第一中标人。若无此对象,则这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实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投标价格不能高于第一次投标价。</p><p>3.现场拆封标书,经核实后,将投标价格录入会议记录中,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p><p>十二、质保金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向校方交纳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字后自动转入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单位当场签字后退还投标保证金离场。</p><p>十三、违约措施在执行合同中,采购方在验货、加工过程中发现1次所送货物有质量或数量问题,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质量保证金不退还,该供货企业不准参与学校大宗商品采购,由中标排序中第二名企业供货,同时取消下次招标资格。</p><p>十四、投标咨询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95-86586070;13960232959</p><p> </p> <p style="text-align: right;">南安市国专第三小学 </p><p style="text-align: right;">2020年9月1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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