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电动车的普及,电动车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一些中学生也将电动车视为上学标配,在上下学时间,路上时常能看到很多学生骑着电动车并行前进,偶尔还会出现闯红灯、超载、逆行、随意变道、嬉戏打闹等行为,十分危险!</p><p>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时有发生,不仅给骑行者本人带来伤害,也给道路上行走的行人或车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更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p> 电动车载人出事故家长担责 <p> 10岁的张某某与10岁的马某某是同学,2017年10月20日下午放学时,张某某乘坐马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回家,当电动车行驶到淮李路李楼派出所东侧、在超越马某利驾驶的三轮电动车时,遇葛某某在倒三轮电动车。马某某的两轮电动车与葛某某的三轮电动车后部相撞,造成张某某左胫骨中段开放性骨折,住院治疗12天。经交警部门认定,葛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马某利无责任。经法院调解,马某某的监护人马某飞赔偿原告张某某医疗费等费用1万元。</p> <p> 法官释法:<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侵权责任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b>马某某作为10岁的未成年人,还不到能驾驶自行车的年龄,竟驾驶超标电动车上学。其在道路上驾驶超标电动车的行为,不但危及自身安全,也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马某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马某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在本案中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p> 少年沉迷电摩命丧飙车路 <p> 潍坊青州市民唐女士的儿子今年15岁,去年夏天,为方便儿子上学,她花了6000多元给儿子买了一辆小牛牌电动摩托车。之后儿子加入了一个电动摩托车改装的微信群,并且花了3万多元对自己的电动摩托车进行改装。</p> <p> 唐女士挂念着儿子,每天坐立难安。“每次看到孩子骑着改装的车出去之后,我就提心吊胆的害怕,万一孩子有个磕伤摔伤怎么办,时速太快了,改装时速达到一百八九、两百公里,太不安全了,骑着车出去之后不按点回来,打电话也不接的时候,就是很担心很害怕,因为时速太快了。”</p><p> 因为飙车,唐女士儿子今年已经3次严重摔伤。“住院好几次了,腿上也没有皮了,骑着车满山东省的转,在马路上骑的速度很快,妨碍公共交通安全,对自身安全也没有什么保障。”在记者采访时,唐女士曾面对镜头诉说了自己对儿子安全的担忧,让人意外又心痛的是,这位母亲的担忧竟然在几天后变成了残酷的现实。</p><p> 10月7日一早,唐女士的儿子在骑车经过223国道临沂沂水道托镇路段时,遭遇严重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p> <p> 提醒广大未成年人父母:<b style="color: rgb(237, 35, 8);">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路上骑电动车或改装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b>虽难以强制管理,但如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未成年人父母应当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禁止未满法定年龄的子女驾驶电动车。</b></p> 为什么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 <p><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 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b></p><p><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 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b></p><p><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 同时,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b></p> <p><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不要为未满16周岁的学生购买电动车,更不要让他们骑行电动车上下学。</b></p> <p> 请家长一起学习以下交通安全知识,遵守法律法规从我做起!</p> <p>编辑:黎莹</p><p>审核:政教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