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饮用水水质监管,保障城市用水安全,根据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宁建(城)发)〔2020〕16号)相关要求,6月15日和8月3日,银川市供水水质监测研究所(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银川监测站)对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开展了出厂水、管网水及二次供水水质检测督查工作。两次督查共采集进厂原水水质样品6个,出厂水水质样品17个,管网水水质样品18个,二次供水水质样品95组(190个),比对水质样品17个。同时对供水企业水污染防治和水质内检管控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p><p><br></p> <p> 6月15日至6月20日和8月3日至8月10日期间,圆满完成了对石嘴山市及所辖平罗县、惠农区、中卫市和吴忠市及所辖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的出厂水、管网水及二次供水水样采集和部分指标(余氯、氨氮、PH)现场检测工作。其中石嘴山市共采集进厂原水水质样品1个,出厂水水质样品3个,管网水水质样品3个,二次供水水质样品10 组( 20 个);中卫市共采集进厂原水水质样品2个,出厂水水质样品4个,管网水水质样品6个,二次供水水质样品35组( 70 个);吴忠市共采集进厂原水水质样品3个,出厂水水质样品10个,管网水水质样品9个,二次供水水质样品50 组( 100个)。</p><p><br></p> <p> 银川市供水水质监测研究所(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银川监测站)严格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指标要求进行检测,高效准确的对上述水样进行了化验分析,汇总水质检测数据,出具水质检测报告248份,并将检测结果按期报送自治区住建厅。</p><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