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欢喜与恋爱

<p>  </p><p> 《欢喜》是冯唐17岁时的作品,写完封在牛皮纸袋子里,装在四十四个大纸箱子之一中。直到33岁找东西时发现,他说对这部长篇小说的记忆几乎丧失。他在后序里写道:“什么时候写的?为什么写?当时的情景如何?那个女主角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全部忘记了?我无法回答,甚至那些蓝黑钢笔水的字迹和我现在的字体都有了本质的差别,要不是小说结尾清晰写着“1989年9月”,要不是手稿沉甸甸攥在我手里,我不敢相信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心虚地举目四望,周围鬼影憧憧,我看见我的真魂从我的脚趾慢慢飘散,离开我的身体,门外一声猫叫。”</p><p><br></p><p> 他写的太多,脑子里构思过的东西更是数不可数,可以相信。就连我自己,有时候翻看很久以前的日记本,也会暗想原来还曾发生过这些?所以,更觉得日记、美篇这些很有意义,我们有太多的片刻,记下来,就留住了那个时刻的样子,于自己,是曾经的生命过往。比起记忆,它们更真实。</p><p><br></p> <p>  《欢喜》,初看了一二百页时,并不是很喜欢,觉得毕竟是17岁的作品,有着那个年龄不能掩其锋芒的炫耀,文字里总有故作成熟,秀哲学、掉书袋、秀文采,所以虽然文字着实不错,但现在年龄的我看,总觉得稚气未脱,像作文范本,无法投入。</p><p><br></p><p> 但过了二百页之后,一下就读进去了。因为太真实了。那些高中生活的场景,画面,异性之间最纯真的情感懵懂,那时候的想法,感触,让人不由自主的回到自己的17岁,历历在目,格外理解那些文字,读懂了那时候的秋水,孟寻,徐盼……。每一句话都带着温度,存着画面,跳动起来,从遗忘的深处缓缓走出,笑靥纯真。</p><p><br></p><p> 比如很喜欢秋水悄悄的把手放在桌面上,等待前排女生的发梢无意中会扫过桌面时的触感,那种偷偷摸摸小心翼翼满怀期待的心情,是属于青春期孩子的隐秘,于无声中惊心动魄。——“随着头发主人抄笔记时的抬头俯身,那黑黑的头发向我招摇舞动,在眼中越来越大,越来越浓重,越来越迷离,先是夜色包裹的松涛,再是飞花拍岸的浪,终是满眼不见天不见地不见我的厚厚的云雾,冲走了所能看见的其他一切,迷了我的眼,拉上了心的窗布。一涨一落,满耳蜂鸣,只是它荡开的风声,只是它摆到桌沿的撞击声,只是它在桌面拂蹭的摩擦声,一切都大得惊人,大得仿佛我从来没有听到过。满鼻是它渡过来的绝不是人能造出来的那种幽微断续的奇香,香气很薄,很淡,可我仍感到身子被它浮了起来,继而,是吸不进空气的窒息,我又沉了下去。”</p><p><br></p><p> 他写的这段:——“第一次站在讲台上,我就知道了为什么要摆个桌子当讲台。它的功用和老师的讲台桌一样,大致相当于亚当、夏娃护着下身的那块布,讲话的时候,腿哆嗦、筛糠,下面都不会发觉,可以遮羞避丑,益寿延年。”哈哈,让我想起大学当新生时有次搞活动,以为自己久经考验完全没问题,在大礼堂自己走上去献歌,结果越唱腿越抖,第一次知道还有这种情形,完全控制不住呀。当时唱的应该是童安格的“午夜的收音机,轻轻传来一首歌”,歌词张口还能记得大半,歌名叫什么呢?哦,《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哼了一段想起来了。</p><p><br></p><p> 写高中舞会的部分,也勾起好多回忆。交谊舞,总算有一个光明正大的机会和心仪的人亲密接触时的紧张,看到心仪的人与别人起舞时的妒忌,对自己请还是不请的斗争,哈哈哈,真是边看边想起好多尘封的记忆。记忆确实很奇怪,你以为这些几十年都想不起的东西早就忘记了,可是一旦引起回忆,竟然立刻情景再现,不但画面 连一些细微的动作表情都浮现出来。还想起与好朋友一起跳舞,手似伸缩炮,见到别人就胡捣一拳,搅的舞池乱糟糟的开心。</p><p><br></p> <p>  冯唐终归是冯唐,他的早慧与天赋,从此书中可见一斑。小说里秋水说:“最好的文字只能是一座桥,写文字的人把它建起来,读文字的人能沿着它跨过时空,跨到作者的心曾经到过,却不可言说的地方。”一部作品,让读者有强烈的代入感,于作家或读者,都是成功。</p><p><br></p><p>&nbsp; &nbsp; &nbsp; 这本书其实也不像小说,里面夹杂了太多属于意识流似的个体感受,正是只有青春时才喷薄而出的激情。所以很理解冯唐说没法修改,它是属于17岁的,无法用33岁的思想去完美它。看到最后冯唐自己的序里的一句话忍不住笑了,哈哈,正是我的感觉,他比我说的准确多了——“尽管装得厉害,但是百分之百真实,特别是那种装的样子。”</p><p><br></p><p> 还有他朋友那句,也是本书的意义所在——“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真实哦,简直就是活化石、恐龙蛋,有标本价值。你现在和王朔当年一样,记忆都有了变形。嘿,总之,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强。”</p><p><br></p><p> “少年人的爱恋只需很少的养料。一个笑容,一串音符,一阵脚步,从门边掠过绷金线的一牙裙边。只需彼此见到,彼此想到,彼此感到。”原来,现在这样的冯唐也有这样的17岁,如此在乎,如此纯白,珍惜真正的欢喜。</p><p><br></p> <p>  最近还看了九夜茴的《匆匆那年旧情重燃:初恋爱》,也是一个关于初恋的爱情故事。相识10年相恋7年的爱侣温静与杜晓风,都确定了08年奥运会要结婚的,却最终分了手。看到杜晓风说“老婆,对不起”时,无比痛恨他的渣,既然对不起,何必还要叫“老婆”,也许七年太久了,一时改不了。更像往心上捅了一把刀,捅就捅了,还要再狠狠一拧。女性的自尊让温静没有死缠烂打,可是她想知道,“就算以后再也不见面了,就算痛苦比快乐还要刻骨,就算被伤害了,就算流了很多很多眼泪,还是会想留下被爱过的痕迹。因为那是初恋,最初的心动,第一次把自己坦诚地交付给另一个人。所以谁都希望被别人怀念着吧?”</p><p><br></p><p> 同学聚会时,意外知道一直暗恋她闺蜜苏苏的老同学孟帆死于车祸,孟帆是一本末流杂志《夏旅》的编辑,看到他在杂志上写的关于初恋的美好回忆,让温静决定开始她的寻“孟”之旅。她无非想证明虽然她的丢了,总会有人永远记得真正的初恋。在回忆与现实中,她们都成长了。这个故事虽然一开始我就猜到了结局,但看作者讲述的过程依然很温情,很美好。</p><p><br></p> <p>  黄磊主动要求写序,他写了这样一段话:“也许在我的生命中,有个女孩我会一生记得她,根本无法忘掉;有个女孩她会一生记得我,我却无法知道她是谁。好奇妙的感受,我竟从来没有这样去想过,原来我只以为未来是未知的,而过去是我了解的。现在看来,或许过去藏着许多秘密的拐角,在我这里是模糊甚至是忘却的,而在另一个人那里却是刻骨铭心。”</p><p><br></p><p> 这也是我对这本书感慨的。我们以为过去是自己了解的,可是每个人的记忆都是事情的一部分,你永远也不可能把它完整的凑齐,永远不可能知道事情的全貌。这才是生活最复杂的地方吧。你知道的部分或许美好、或许残酷,而藏在别人记忆里的部分,如果你知道,或许会让美好更多美好,也可能让美好露出残酷,让残酷有了温情,让残酷变得美好,等等等等。但终归,大多数我们永远没有机会知道。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不好说,毕竟生活的真相并非都如这本书这么美好,很多其实宁愿不知道的好。</p><p><br></p> <p>  摘录一些看了还是会心动的话吧,毕竟,初恋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而且,爱过,就不要恨。</p><p><br></p><p>——少年时的喜欢,不过就是你一眼、我一眼的事。</p><p><br></p><p>——有人会因为一句再见而喜欢上别人吗?我相信一定有的,年少时我们有足够多的理由去认认真真地喜欢另一个人,而长大后我们有同样多的理由去认认真真地辜负另一个人。所以最初的那些稚嫩感情,偏偏会记住一生。或许真的是,好年月,旧时光。</p><p><br></p><p>——现实世界里,多的是连对方薪水都要计算的追求,覆在美丽爱情之上的,是现实得几近丑陋的外衣。</p><p><br></p><p>——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久到随便什么物件、随便哪个街角都有曾经,久到七年间细碎的幸福也足够积累成永远怀念的程度。</p><p><br></p><p>——爱情这东西就是这样,就像两个人拉着一根猴皮筋,后松手的那个人一定会疼。</p><p><br></p><p>——那时明明是很认真地喜欢,却不敢面对面地说出来。而现在面对面可以说出无数爱,却不能很认真。这是只有我一个人感悟到的事吗?我想不是,这只是所有人最初的憧憬和最终的遗憾。</p><p><br></p><p>——在一场爱里面,终究是装不下太多恨的。</p><p><br></p><p>——人总有东西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放弃的,多么卑微的人生也有美好的坚持。</p><p><br></p><p>——人生就是这么奇妙,辗转成缘。其实所有的故事都可以分成两种,自己看到的,和别人看到的。 同样走过的时光,却可能留下不同的回忆。而只有初恋爱,不管是自己还是别人,不管是知道还是不知道,不管是死亡还是微笑,大抵都是温暖美好的。</p><p><br></p> <p>发现太多的书没有记录,就从最后看完的这本开始吧,毕竟轻松 ,读完的感觉还是温热的。</p><p>今天还是七夕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