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官邸大门图片 曾志明摄</p><p>位于桂林市文明路4号,20世纪40年代中期始建,民国37年(1948)李宗仁当选中华民国副总统时落成,为中西结合别墅式建筑。院门朝南,院内面积4321平方米,内有主楼(两层)、副官楼(两层)、附楼(两层)、门楼、门房和花园。主楼东向,砖木结构,面积818平方米,第一层为秘书室、客厅和警卫室,第二层为会议室、书房、卧室。</p> <p>官邸主楼图片 曾志明摄</p><p>李宗仁(1891~1969),字德邻,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信果村人。原国民党新桂系首脑,曾任国民政府副总统、代总统。1950年到美国定居,1965年7月18日归国,1969年1月在北京病逝。</p> <p>官邸副官楼图片 曾志明摄</p><p>民国37年4月~38年11月,李宗仁多次回桂林,在官邸居住、办公。38年4月23日,李宗仁在官邸与黄旭初、李任仁等讨论中共提出的和谈条件,会见了广西大学请愿学生代表,接受李任仁等递交的桂林籍上层人士《和平建议书》。同年5月2日夜,李宗仁在二楼会议室与白崇禧、黄旭初、李品仙、程思远等密商与蒋介石摊牌的《备忘录》六项要求。次日与居正、阎锡山、李文范商谈通过了《李代总统同居正、阎锡山、李文范三委员谈话记录。</p> <p>官邸附楼图片 曾志明摄</p><p>官邸现基本保持原貌。1987年公布为桂林市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公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副官楼经整修后辟为“李宗仁文物陈列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思远题写室名。室藏文物151件,其中《孙中山授李宗仁特任状》《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授李宗仁委任状》《国民政府授李宗仁青天白日勋章证书》较为珍贵。(象山区志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