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牌坊

壮宝爷

<p> ———⛩———</p>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吉县四零、五零后这茬人,或许还记得那座位于西街道路正中央的清代吉州故城石牌坊。</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石牌坊位于现今候家沟下五十米处,右侧为当时的露天影剧院,左侧为沿河城墙。隐约记得此牌坊全石榫石卯结构,</span>浮雕镂刻,瑞兽镇顶,石鼓拱托,<span style="font-size: 20px;">大气精致。从上到下镌刻有人物、瑞兽、鲜花以及祥云,雕刻细致入微,栩栩如生。石牌坊高八米余,宽七米左右,由四根圆木斜支擎起,高大威武地屹立在西大街中心路面上,行人车辆西行必穿坊门而过,坊额上题刻“清标彤管”四个楷体大字。</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经查史料,这是一座贞节牌坊,是清朝道光元年(1821) 奉旨旌表邱太恭人即清朝父子双翰林葛正华之侧室、葛天柱之母孀居守节四十八年而立的(见《吉县全志》“卷六坊表”192页)。虽然此牌坊是为表彰女性所谓贞节行为、宣传封建礼教而立,虽然理应拆除毁灭,但作为正街的一座精美古建筑,留给后人的念想仍是不可磨灭的。</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葛正华,清朝吉州人,幼时天资聪慧、勤奋好学,十六岁开始读书,二十三岁中举,二十五岁考中进士,干过翰林院编修,当过督粮道台,一直干到山东布政司病逝。一生为人正直,清正廉洁,人品高尚,政绩卓著。遗憾的是年近五十仍无儿无女。在封建社会,人们十分奉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古训,尤其是官居高位者,无后意味着没有接班人,意味着断了香火,意味着没人传宗接代,也是其一生最大的不幸。即使是现在,我想很多老人也能够理解“膝下无子”的那种处境吧!</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古代无后一般采取三种办法,一是过继,自己没有儿子,接收同宗之子为后嗣。二是收养别人的儿子。这两种办法一般是普通人选择较多。有钱有势者、掌权执政者除以上两种选择外,还可再娶或纳妾。在清朝,原配无生育能力其夫再娶是合法的,纳妾是允许的,也是很普遍的。即是原配不同意也难以阻挡。况且有子再娶纳妾者也大有人在。</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查史料,葛正华生于乾隆元年(1736),元配张氏,生于乾隆十年(1746)(见葛正华妻张氏墓志铭),小其丈夫十岁,终生未育一儿半女。葛正华“乾隆壬子卒于任”,也就是公元1792年在职病逝,享寿五十六岁。张氏1812病逝,享寿六十六岁,守节二十年。继配邱氏二十二岁丧夫,七十岁古稀而终,守节四十八年。牌额上的“清标彤管”四个字,正是对邱氏恭人的褒奖。</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经查,“清标”指的是俊逸、超群;“彤管”指的是古代女士专用的红管笔。“清标彤管”四字含义是:“贺登科之母,堪称当朝妇女的榜样,这里用红管笔记录她俊逸的风采,让她的节孝美名永远流传后世”。</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朝廷对邱氏的立坊褒奖,一方面表彰其坚守节操之举,更重要念其是大翰林之侧妻、小翰林之生母。</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小翰林葛天柱,乾隆五零年(1786)出生,六岁丧父,十三岁入学读书,二十四岁中举,三十四岁考中进士。其生母邱氏十五岁适正华而生天柱,二十二岁孀守寡居,一生精心养育天柱自孩提以至成人,考取功名,立业成家,后以四品兵备道事闻朝野, 口碑载道,荣耀故里。其母艰辛付出,实属不易,朝廷颁旨旌表立坊实至名归。</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在清朝,皇帝下旨立牌坊是一件非常庄重且崇高的事情,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立。即便是符合统治者礼制,也得由省州县审核通过,逐级上报,皇帝恩准或礼部批文方可。而且建坊还分皇上拨银和自筹建坊;也就是说不是所有旌表建坊都是全由朝廷出钱,有些只是同意建,但建的钱是需要自己出的,或是只解决部分建坊经费。因此,在漫漫数千载历史上,因战争、疾病、丧夫等原因守寡的女性数不胜数,得以奉旨立坊者仅是少数。查光绪年《吉县全志》(烈女篇),清朝统治268年间,州人中女性守寡孀居者非常之多,由朝廷下旨旌表节妇者只有区区五人,而且旌表还不等于就能建坊。</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除去邱氏,另四人分别是“雷氏,杨培桂妻,守节抚孤,三十余年,雍正四年请旨旌表;这里只是“请旨”,是否恩准下旨不得而知。</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冯氏,兰继祖之妻,年二十八岁夫故,寿六十五而终。奉旨建立节孝牌坊”。</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段氏,兰宾祖妻,二十五岁寡居,同治间奉旨旌表”。</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刘氏,张中天之妻,十九岁孀居,冰霜失志,铁石坚心,享寿七十三岁而终,同治四年奉旨旌表”。</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更多的则是省州县或个人筹银自建、送授“匾额”旌表或载史志旌表。如有个姓王的女子,乾隆三十五年夫卒,其十八岁孀居,嘉庆十五年死,整整守节四十年。十八岁是个什么年龄?是个碧玉年华、是个充满阳光,充满朝气,充满天真,充满幻想还有充满渴望的年龄,却为可恶的封建礼教终身禁锢而孤守终身。虽然当时县上的儒学学正出资赠送“冰操柏节”匾额一块,但这又有何用(见《吉县全志》196页)?</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不仅立坊旌表节妇,清朝统治者为维护其封建私有统治,还制订了形形色色地其它旌表建坊制度。如乐善好施、急功好义、节孝、累世同居、百岁、五世同居、亲见七代、夫妇同登耆寿、兄弟同登百岁以及中举、考中进士等等。通过这些名目繁多的旌表和建坊,对人们进行政治上的训化,思想上的荼毒和麻痹,行为上的诱导,进而巩固延缓其腐朽没落的封建统治。</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古时旌表建坊也好,现时表彰奖励也罢,其实都是对国民的一种激励、一种引导。我们现在如果某人或某单位事迹突出,一般是通过奖状、奖框、锦旗或者现金形式给予奖励。而古时则通过授匾额、立牌坊、建牌楼、加官进爵旌表,形式不同,目的也大相径庭。我们的表彰,更多是激励先进,鼓舞斗志,使祖国更强盛,人民更幸福;而古时的旌表建坊则是千方百计奴化国民,维护其私有统治。</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通过浏览旧史,可直观地看到封建帝王统治手法的多样性和迷惑性,尤其是对女性的那一套封建伦理,如什么“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活是某家的人,死是某家的鬼”等等这一套鬼把戏,竟能使那个时代的女人们为讨个所谓的“节妇”、“烈女”名声,建个什么的“贞操”、“忠孝”牌坊而将自己的身家性命置之不顾。不仅夫死守节,定亲未嫁夫亡也守节;不仅夫亡寻死、受辱寻死,怕受辱也寻死。真是贞节为天,死不足惜!旧志载,同治六年农民起义捻子军侵犯吉州,受辱和怕受辱女性自尽者无数。一个姓白的女子,听说捻军将至,对其母亲说,“人生一世,惟此名节二字,倘贼至,誓不以身辱!”及贼至,遂先坠崖死之,妹亦随坠。村中妇女随从而坠者三十余人(见《吉县全志》202页)。呜呼!悲哉!这种对生命的漠视和对人性近乎残忍事例,不正揭示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性和道德伪君子的真实面貌吗。</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世事变迁,时光流转,牌坊背后的许多故事已经随着时间流逝渐渐远去,变得模糊。牌坊上曾经彰显的荣耀,也随着岁月的推移而冰消瓦解。尽管历史已经将这一页翻了过去,但不了解历史,又怎能体会生活在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新社会,是多么幸运、多么幸福呢!</span></p> <p> ———⛩———</p> <p><i style="font-size: 15px;">作者/壮宝爷</i></p><p><i style="font-size: 15px;">配图/网 络</i></p><p><i style="font-size: 15px;"><span class="ql-cursor"></span></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