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章阁垃圾场的选址看到深圳城市管理的无知、短视和狭隘

波 波

随着深圳城市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快速扩大和居民的快速增长,带来的工业和生活垃圾越来越多,需要对垃圾进行有效的处理。而垃圾的处理常见的模式为填埋、垃圾焚烧减量处理和垃圾分类回收减量处理。而垃圾分类回收减量处理,受限于城市市民的文明程度和城市管理水平,短时间内难以实现,不能解决目前的垃圾问题,先不展开讨论。因此对于深圳来说,现实的垃圾处理是填埋和垃圾焚烧,由于填埋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并且占用的土地不可恢复使用,在深圳有效的土地资源情况下,垃圾填埋也要少采用,那么对于深圳来说,垃圾焚烧就是比较可行的选择。但垃圾焚烧,由于焚烧产生象二恶英这类强致癌气体和粉尘物质,毒害垃圾焚烧场周围的空气和水源,因此在以焚烧场7.5公里范围之内不适合人类居住,也就是在177平方公里范围内不适合人类居住,因此垃圾焚烧场的选择应该是无人居住的山区或海上离岛为宜。深圳只有2000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选择177公里的无人区太困难,但可喜的是深圳是在海边,可以合理选择海边88平方公里的少人区,或者距离陆地7.5公里以上的离岛。深圳的经济发达,有钱缺地,并且由于深圳建设土地少,土地价值昂贵,而垃圾的转运成本高些是可以接受的。由于深圳将东部划为生态保护区,人口很少。因此深圳的垃圾焚烧场应该选择在东部的海边或者距离陆地7.5公里的离岛,同时补偿和迁走受影响的居民,这才是合理和长远的垃圾焚烧场选址。 龙华新区选择章阁作为垃圾填埋焚烧场,首先源于深圳垃圾处理的属地原则规定,要求各个区填埋或焚烧自己区內产生的垃圾。深圳城市管理着应该知道垃圾处理的困难和资源占用情况,这是需要全市一盘棋来统一规划如何占用整个城市最少的可用陆地资源处理整个城市的垃圾,如果任由每个区建设一个垃圾焚烧场,那整个深圳的大部分陆地面积都不适合居住。所以这是一个无知的政策规定。正因为这种无知就带来垃圾处理上短视和缺乏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 其次,龙华选择章阁作为垃圾填埋焚烧场,未意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治国理念,好山好水好风光好空气,是城市居民难得的健康生活居住环境。另外章阁地区虽说是当前不够发达,但它处在珠江口陆地中心位置,在深圳缺乏土地的情况下,这片区域未来可以建成新的城区和高质量居民区,不能因为目前的不发达而建垃圾填埋焚烧场,破坏章阁周边良好的自然环境。这说明龙华城市管理者的发展观是极其短视的。 第三,在章阁垃圾填埋焚烧场周边居住近三十万深圳和东莞两地居民,而龙华的城市管理者认为只需理会章阁村的村民的补偿就可以,而无视数十万居民居住环境破坏所带来的财产损伤。在不理会和不补偿绝大多数居民的情况下强行推行垃圾填埋焚烧场的建设,体现了龙华新区管理者对居民利益的极端漠视和不负责任。 最后,章阁是紧邻东莞的边界,东莞边界区居住数十万人口,有国家5A风景区大屏樟森林公园和虾公岩水库饮用水源,垃圾场建在边界,污染东莞人日常去的公园和水源,这是多么恶劣的行为,暴露了深圳城市管理者以邻为壑的心态,是不友好和不负责任的。 综上所述,深圳选择龙华建垃圾场,充分体现了深圳城市管理者的无知,短视和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