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性处理工作中行动少、落实差问题

软件开发中心纪委办公室

以案说纪微信推文(九) <p>  一、基本案情</p><p> 张某,某市林业局局长,中共党员。2018年7月,该市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并明确由市林业局牵头整治影响林区生态环境问题。对此作为林业局局长的张某,既没有及时组织传达、部署有关工作,也没有有效督促落实。2018年11月,该局推进这项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后,仍没有按要求拿出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也未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抓落实。2018年12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时,该局才照搬照抄上级文件,下发了一个工作方案。</p><p> 二、性质分析</p><p> 张某的行为,从表象上看,是工作拖沓、懒政怠政行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但从根本上讲,是不讲政治的体现。正是因为政治纪律这根弦松了,才出现明明上级有要求,自己却阳奉阴违,在落实上不认真、不彻底,在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正是因为政治规矩这个意识淡薄了,才使得这些领导干部不严肃、不认真、不担当,说一套做一套,该管的事情不管,该负的责任不负,当明哲保身的“公堂木偶”。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管怎么“伪装”和“铺陈”,都难逃被严肃处理的结局。</p><p> 三、处理意见</p><p>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之规定,有关部门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理。</p>

落实

林业局

工作

上级

警告

打折扣

部署

张某

变通

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