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不忘初心

<p>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容易滋生贪污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p><p>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就是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清理整治违背党的农村政策、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侵占国家资金、侵吞集体财产、侵蚀农民利益、侵害农民权益等突出问题,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努力实现乡村治、百姓安。</p> <p>  </p> <p>  </p><p> 自5月12日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清理整治动员会后,各乡镇都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强力推动落实,“三资”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p><p> 按照《芮城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7月底要全面完成清理整理工作任务。 经农村集体“三资”清整领导组研究决定,成立了以组织、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法院、政法、组织、林业、自然资源、农经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4个联合检查组,自7月23日至24日对10个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 </p><p> </p> <p>  检查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等方法对“三资”管理集中清理整治情况、农村集体债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p> <p>随机走访入户调查</p> <p>  此次清理整治全县共规范各类承包合同1795份,为集体追回承包费73.33万元,追回违规出借集体资金16.65万元,挽回集体损失256.45万元。移交乡镇纪委处理案件5起,对3起协商不成有争议的合同已启动司法诉讼程序。我县作为全市债务化解试点县,通过此次整治,已化解债务3851.1万元,占全县农村集体债务总额的18.1%。</p><p>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清理整治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保证。</p><p> 下一阶段各乡镇将结合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和整改清单继续深入推进整治工作,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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