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7月2日上午,以兰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贾建军为组长的兰州市“七五”普法终期第三检查验收组,对永登县税务局“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p><p> </p> <p> 检查验收组以《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兰发[2017]4号)为依据,以《兰州市“七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兰司发[2017]50号)文件为标准,对永登县税务局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建立和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税收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情况等八个方面45项考核指标,逐条逐项认真细致的检查验收。</p><p><br></p> <p> 检查验收组普遍认为,永登县税务局对“七五”普法工作高度重视,政治站位高、责任意识强,普法教育工作扎实、形式创新,特别是法治基地建设主题明确、题材新颖、项目齐全、法治氛围浓厚,宣传效果明显,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纳税人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方面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贾建军副书记鼓励我局发扬成绩、戒骄戒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八五”普法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文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剑、县司法局局长白建山陪同检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