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在神经科,评估肌力是重要的临床工作之一。肌力的变化可以反映患者病情的变化,因此对肌力的量化评估至关重要。</p><p><br></p> <p>临床中,最常用的肌力评定方法就是我们熟知的 0~5 级肌力分级方法,也称为肌力六级记录法。此分级方法,简单易用,便于记忆,流行于大江南北,也是各个版本教材中推荐的肌力评定方法。<b>肌力六级记录法</b></p> <p><b> 临床中的现实情况</b>临床工作中,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比方说一个脑血管病导致偏瘫的患者,入院右下肢肌力是 4 级,不能行走,经过治疗后患者症状减轻,肌力虽然不到正常肌力,但是已经可以自行行走。此时肌力应该评为几级呢?从临床实际情况来看,患者肌力确实有改善,为了反映这一个临床改善,在病例记录或者交流中,经常会出现肌力 4+ 或 5- 这样的记录。肌力六级记录法中,肌力的记录存在 4+ 或 5- 等可能是很多科室的传统,大家一直都是这么做,或许临床带教老师也是这么教的。所以我们也就日复一日的这么做下去了。</p><p><br></p><p> 那么,类似于这样的带加减号的肌力记录方式合理吗?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p><p><br></p><p><b> 肌力六级记录法不应该有加减号</b>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在肌力六级记录法中,3 级肌力的定义为:肢体能够抵抗重力离开床面,但不能抵抗阻力;4 级肌力的定义为:肢体能抵抗阻力,但不完全。这个定义各个教科书中都是这么写的,没有争议。但是所谓的 3+ 是什么呢?是想表达比「肢体能够抵抗重力离开床面,但不能抵抗阻力」这个状态更好一些吗?如果比这个状态更好一些,那一定是能够抵抗一些阻力吧。而问题是,如果能够抵抗一些阻力,那就符合「肢体能抵抗阻力,但不完全」,也就是符合 4 级肌力的定义了吧。可以看出来,3 级肌力和 4 级肌力之间是完全无缝的,不应该有 3+ 和 4- 这样的说法。同理,5- 也是如此,我们常常想使用 5- 来表达肌力虽然不到正常,但是已经很接近于正常了这样的状态。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只要不到正常的 5 级肌力,只要比 5 级差,无力是差一点还是差两点,都是「肢体能抵抗阻力,但不完全」,都应该评定为 4 级肌力。实际上,六级肌力记录法中的6个级别之间是完全无缝过度的。</p><p><b> 带有加减号的六级肌力记录有什么弊端?</b></p><p><b> </b>首先,既然我们使用了六级肌力评定法,就应该严格按照其确切的定义来评定肌力。如上所述,在肌力的这 6 个等级间是完全无缝的,强行插入加减号不符合六级肌力评定法的定义和概念。其次,临床中我们记录肌力,目的是方便记录治疗前后的症状变化,或者是方便同行间的病例和病情的交流。但是,在不同医院,甚至同一个医院不同医师对肌力加减号的评定也不统一,有人喜欢用 4+,有人喜欢用 5-,没有统一的标准,全凭个人喜好。而我们很难分辨出 4+ 比究竟比 4 级好多少,也从不知道 4+ 级和 5- 级哪个代表更好的肌力。</p><p> 再次,可以发现,按照六级肌力评定法的定义,不同医生对同一个患者肌力的评定有着很好的一致性,几乎不会存在很大的偏差。但是,我们想一想,一旦在不同分级之间有了加减号的评级,不同医生甚至同一个医生在不同环境下可能就会对同一个患者的肌力做出 4 级、4- 级、4+ 级或 5- 级等不同的评定,这显然违背了对肌力进行量化的初衷。最后,还有一个佐证就是,可以看看国际权威医学期刊中的文献,对肌力的记录也从来不会有加减号的存在。</p><p><b> 我们应该怎么办?</b>那么,回到最初的举例,既然治疗前后患者肢体肌力有明显改善,但是都还是属于 4 级肌力,我们如何用六级肌力记录肌力的变化呢?答案是,没有办法用今天我们聊的六级肌力记录法来反映这种变化。六级肌力记录法根本就不具备这样的功能,它设计的初衷就是为了快速粗略的对肌力进行量化,本来就不是用来评定肌力的精细变化。</p><p> 临床中,每一个量表或症状评定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比方说,我们常用的评定卒中严重程度的 NIHSS,对后循环卒中的评定就不太敏感,这个没有办法,NIHSS 就是这样。</p><p> 当然,对肌力的评定也不是只有今天咱们聊的六级肌力记录法,还有其他更为精细的器械肌力评定方法,更适合于评定特定肌群的肌力,只不过更复杂,临床中不常用而已。</p><p> </p> <p>转载于微信公众号,著作权归作者所有!</p> <p>地址:襄城县人民医院13楼神内一科</p><p>电话:359203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