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教育】西安市第七十一中学开展“反对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法治教育报告会

西安市第71中学

为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6月29日,西安市第七十一中学邀请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刘娜开展了校园防欺凌法治教育宣传。此次法治教育报告会由西安市第七十一中学政教处郭萌老师主持。 讲座上刘法官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真实事例,通俗易懂地向学生介绍了:"什么是欺凌?"如索要钱物、以暴制暴、以大欺小、侮辱学生等;"怎样预防欺凌?"如遇到校园欺凌,应及时告知家长老师,绝不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坚决拒绝陌生人搭讪;增强法治观念,了解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法律后果。刘法官告诫学生要规范自身行为,在安全的问题上,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 最后刘法官号召全体学生与人为善、互相帮助、远离欺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br data-filtered="filtered"> 此次校园防欺凌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对于校园防欺凌的知识以及防欺凌的具体做法有所了解,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 片:刘 淇</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编 辑:郭 萌</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审 核:张 涛</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核 发:姚卫平</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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