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微微律师做客《宋都调解》浅谈民法典亮点

翠墨子衿

<p>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新中国首次以 “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人立法者、法律人和亿万人民的梦想。从建国后启动制定民法典的的决定,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对启动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进行部署,《民法典》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6月24日,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胡微微律师应邀做客《宋都调解》栏目和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岳红强一起共同解读《民法典》。</p> <p>  胡微微律师从此次颁布《民法典》的亮点出发,从禁止高利放贷到婚姻冷静期,从用益物权中的居住权到防止性骚扰的责任单位,胡律师深入浅出地对这部法典进行剖析和理解。</p> <p>  民法典从国家的立法精神出发,到涉及老百姓方方面面的实在问题,作为一部民事权利“宣言书”, 民法典浸润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承载着引导规范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使命,呵护每个生命的人生航程,保护着每个人的民事权利。民法典中充满了变与不变,不变的是以平等为理论,变的,是结合时代的发展而做出科学的修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