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下浮梁县文化文物志牌坊一节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我指出,汪柏没有担任过布政使一职,终官广东按察使,因此在古县衙前面重建牌坊时立有他的藩宪牌坊是不合适的,下面结合史料要进行简要分析:<br> 汪柏担任浙江布政使的出处,目前来看是《浮梁县志》,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程廷济修《浮梁县志》卷十三人物贤良篇对汪柏的记载如下:汪柏,字廷节,夏田人。幼有文名,年十九,举嘉靖辛卯乡试,戊戌第进士,慷慨磊落,以文章事业为期,为大理寺评事迁光禄寺丞。丞相夏言性刚直,不轻许可,雅推重柏,以为文章才品俱优。升广东海道副使,海寇何亚八为一方害,捕擒之。所获财宝,一无所利。晋浙江布政使,寻致仕。柏所至处,风裁自持,淡于嗜欲,俸积尽以均之昆弟。家居时景德镇有乐平人之变,上书巡抚王暐,调平之。邑苦驲递,贻书守道沈磬,议由鄱阳径抵建德,卒从其议论,至今称便,著有青峰集行世,祀乡贤。<br> 雍正十年(1732年)谢旻修《江西通志》、同治十一年(1873年)王泽洪修《饶州府志》记载汪柏的内容与《浮梁县志》大体相同,只是更为简洁一些而已,需要注意的是,《江西通志》载汪柏“历浙江布政致仕”,《饶州府志》汪柏不在宦业类而在文艺类,记载为“历浙江布政,大计论致仕”,历浙江布政与晋浙江布政使,一字之差,我个人认为是有很区别的。查阅《明史》、《明实录》等官方史书,如明史卷一百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五有载:安然,祥符人,……洪武二年,召为工部尚书,出为河南参政,历浙江布政使,入为御史台右大夫。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九十:予原任抚治郧阳、右副都御史郑国士祭葬。国士,大名府魏县人,隆庆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御史,巡抚贵州、应天、狭西,升巩昌府之知府,历布政司,太常寺卿,晋前官被论归,三十七年十一月卒于家。我个人认为历浙江布政应该是历浙江布政司的意思,指的是汪柏曾经担任过浙江布政司左参政。令人奇怪的是,无论是《江西通志》、《饶州府志》还是《浮梁县志》都没有汪柏担任过广东按察使的记载,不知道出于何故?按道理应该写作历浙江布政司左参政,晋广东按察使才对。<br> 查《明史》及其他多种人物传记中无汪柏传,《明世宗肃皇帝实录》中关于汪柏的记录有三条,如下:<br> 1:三十三年八月乙未(即二十七日)条:“以广东擒剿海寇功,升副使汪柏俸一级,都指挥使蔡祯等准赎(因为广东擒剿海盗的功劳,升副使汪柏俸禄一级,都指挥使准许将功折罪),指挥王沛赏银十两……初,东莞巨贼何亚八等纠集番徒沿海劫掠,祯及知县何玠等以讣抚其党,遣沛督兵捕之,凡斩首一百余级,俘获四人,驱还所虏一百五十人。事闻论功,因有是命(因此有这条命令)。”<br> 2:三十四年四月甲申(即二十日)条:“先是广东贼徐铨、方武、陈文伯、李明贵等与海酋(海盗头目)王五峰纠结倭夷纵横海上,督臣(总督)檄文(行文命令)海道副使汪柏、岭南兵备杜璁及参将张裕、指挥孟阳等督战,铨等就戮(徐铨一众被杀),前役斩首千二百余级~……升副使汪柏、参将陈善参将戚振各一级……。<br> 3:三十五年十一月庚午(即十五日)条:“以海寇徐海平加提督赵文华少保,余官如故,乃荫一子……升参政汪柏、任环,副使徐洛、刘焘,参政孙宏轼……各一级。”<br> 考《广东通志》职官志按察司副使条载:汪柏江西浮梁人三十二年任;汪柏嘉靖三十三年八月因抗击倭寇何亚八有功(这条县志有载),但实际上对汪柏而言不是很重要,只是升俸禄一级(正四品拿从三品的俸禄);嘉靖三十四年四月抗击倭寇有功,升一级,由广东海道副使(正四品)晋升为浙江布政司左参政(从三品),万历《杭州府志》布政使司条目里面:嘉靖三十四年下面左参政有汪柏名字,左右布政使没有汪柏的名字;嘉靖三十五年十一月又因抗击倭寇有功升一级,由浙江布政司左参政(从三品)晋升为广东按察使(正三品)(《广东通志》职官志按察使条载:汪柏江西浮梁人三十六年任),汪柏的同科进士茅坤的个人著作《白华楼藏稿中》有《送按察使汪青峰序》一文,可从侧面证明汪柏是就任过广东按察使的。考《广东通志》职官志按察使条:汪柏后一任是沈宏,嘉靖三十八年任。另外无论是嘉靖版、康熙版、雍正版还是民国版《浙江通志》,在职官志左右布政使记载上,在嘉靖年间都没有汪柏的名字,在左参政条有汪柏的名字。<br> 结合《明实录》、《广东通志》、《浙江通志》等,从嘉靖三十二年到嘉靖三十八年,汪柏在地方任官是比较清晰的,从广东巡海副使到浙江布政司左参政再到广东按察使。嘉靖三十八年之后汪柏的宦海生涯以目前文献来看不清楚,但省志府志县志都说他寻致仕,我个人比较赞同,嘉靖三十八年后汪柏致仕的可能性很大。<br> 下面我们再结合《青峰存稿文集》有关内容来分析,与汪柏同时代的老乡金达在《青峰存稿序》中写道:呜呼!予尚忍序廷节之文耶?予与廷节俱为张氏甥,少时相携读书外家,俱见器于外家之识者。后廷节未弱冠领乡荐,名在高等,擢戊戌进士,一时声称籍甚,而予落落垂翅二十年,予自谓与廷节若风马牛不相及矣。嘉靖丙午予幸举于乡,次年试春宫未第,乃愿就教职,时廷节为光禄寺丞,止予勿就。庚戌予未第,廷节止予益力至。癸丑予重违母命,决志受官,冀得寸禄以为母养也。廷节乃咨嗟垂涕谓予志未伸,又劝予归为后图。越三年,丙辰廷节参浙藩,得予捷南宫报喜,动颜色重劳报者,惠书予曰:“使公不从柏言,不知今日在何处叹苜蓿琅轩也,敢为公贺!”是岁予以母忧归,廷节之广东任,乃枉顾予,出所为诗文示予,予把玩数日,见其有得于道,深为敬服,约后来乞身山中,勉相劘切,以肆力于文词,用以鸣世。孰意含沙射影,实繁有蜮,廷节竟韬晦以先归哉!从金达的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嘉靖戊戌年(嘉靖十七年,1538年)汪柏中进士,嘉靖丙午年(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金达中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金达会试落榜,时汪柏任光禄寺丞;嘉靖庚戌年(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金达再次落榜,汪柏又劝,理应还在北京为官;嘉靖癸丑(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金达又一次落榜,汪柏继续劝,证明嘉靖三十二年春天汪柏还在北京;又过了三年,嘉靖三十五年,汪柏任浙江布政司参政(称为大参)时得知金达高中探花,写信祝贺。同年夏七月,金达母亲去世,金达回家乡丁忧,同年底汪柏赴任广东按察使前特意绕道回浮梁拜访了金达,并把诗文送金达雅正。汪柏因何事辞职归家,何时辞归,文中均语焉不详,但从“孰意含沙射影,实繁有蜮,廷节竟韬晦以先归哉!”这句中不难看出,金达认为汪柏是遭人陷害的,这又与《饶州府志》的“大计论致仕”对上了。金达作为担任过翰林院国史编修的人,没有提及汪柏担任过布政使,反而为汪柏的去职而打抱不平。<br> 康熙年金樟所作的序中,有“知先生嘉靖戊戌年进士,历浙江参政升广东布政使司”之表述,广东布政使司当为广东按察使司之误。汪柏后人汪清源所作序中,有“戊戌成进士,由刑部郎中光禄寺丞,外迁广东海道,勤劳著绩,擢布政使,公以不附时宰,拂衣归里,年方强壮”的记载,《祭先祖宴十府君墓》一文中有“柏以浙江参政叨”记载,《祭先考朝十八府君墓》有……勒赠考为儒林郎光禄寺丞,兹以给假还乡,抵奉制书歌录宣读并具冠带焚于墓前……”《祭先祖妣宴十孺人程氏枢》一文中有:“柏叨祖宗之庇,窃禄藩臬,兹以便道归家……” 《祭母舅》一文中有“嘉靖二十六年丁未夏母舅大人讣至,京师外甥光禄寺丞汪某为位哭泣,壬寅之夏吾奉太安人来京师” (太安人是赐给正从六品官员之母的)。《祭王双塘亲家》一文中有“丁巳秋予赴岭表,与公执手别于公浒……自丁巳冬至已未秋将三年”等记载。《廖孺人墓志铭》中有“予任刑部时与刘君同为主事……” 结合上述记载,我们不难看出,汪柏在任光禄寺丞后,嘉靖帝追赠其父为儒林郎光禄寺丞,他请假回乡在父亲墓前告知,并顺带把母亲接到北京享福,而后任浙江参政、广东按察使期间都曾绕道回家。<br> 结合以上记载,可以清晰的理出汪柏的任官经历,明一代,明代外官三年一考察,京官六年一考察,三六九转提任较多,汪柏嘉靖十七年中进士,观政后任大理寺评事,嘉靖二十一年晋光禄寺丞,嘉靖二十七年晋刑部主事(个人估计),嘉靖三十年晋刑部郎中(个人估计),嘉靖三十二年外放广东任巡海副使,嘉靖三十四年晋浙江布政司左参政,嘉靖三十六年晋广东按察使,嘉靖三十八年春因地方官考察时受严嵩党羽迫害被迫致仕。为什么嘉靖三十八年汪柏会遭人迫害呢,一是他曾经和夏言走的很近,严嵩与夏言斗的你死我活,虽然夏言在嘉靖二十七年就被砍头了,但是对于其党羽,严嵩我估计一直是记在心上的,二是外放之后汪柏升官速度过快,且都是以抗击倭寇的功劳,难免遭人嫉妒;三是嘉靖三十八年主管地方官考察的吏部尚书吴鹏是典型的严党。<br> 终上述,种种证据表明,汪柏终官广东按察使,嘉靖三十八年受迫害致仕。没有担任过浙江布政使,县志那样记载是出于美化的目的。<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