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历史性的时刻,2020年5月30日,宁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转隶入列、揭牌!</h3> <h3>以无私与无畏、坚韧与执着、智慧与拼搏,与涉林违法犯罪坚决斗争,谱写了一曲曲捍卫森林资源、保障生态安全的英雄壮歌,这就是森林公安!</h3> <h3>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林业生态重要性日益凸显,森林资源保护被党和国家提上了重要的位置。林业公安保卫力量应势而生,在蜕变中发展成长,在传承中稳步前行,在坚守中努力奋进,从林业公安保卫机构,逐步壮大成为今天的森林公安队伍。全国森林公安民警用自己的青春岁月和满腔热血为共和国林业事业发展保驾护航。</h3> <h3>森林公安“因林而建,依林而兴”,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h3> <h3>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牢记“以警为荣,以林为业”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h3> <h3>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br>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理念。这一切无一不彰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生态环境的治理和维护正是由此成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历史使命之一。<br>2018年12月28日,根据中央政法委召开的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森林公安调整为直接归属公安部领导。</h3> <h3>这是时代的召唤。<br>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要坚定信心、趁势而上,把新时代公安改革向纵深推进。</h3> <h3>这是改革的力量。<br>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要求,要尽快研究制定部、省两级公安机关总体改革方案,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力量配置,理顺事权关系、层级关系和结构关系,打造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建设、实战化运行的现代警务管理体制。</h3> <h3>这是革命的勇气。<br>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表示,行业公安机关改革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h3> <h3>在奋进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br>1948年,随着东北、内蒙古地区的解放,国家就在当时的林业局成立了林业公安保卫机构。<br>1953年3月,东北人民政府发出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东部林业森工局建立林业公安保卫机构的通知。<br>60年代初华北、西北、华东、华南、西南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分局和派出所。“文革”期间,林业公安保卫机构和地方政法机关一样,被撤销、削弱。<br>70年代初期,大面积国有林区相继恢复了林业公安保卫机构。</h3> <h3>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祖国大地,森林公安职责、性质更加明确,进入浓墨重彩的高速发展时代。<br>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保护森林、制止滥砍滥伐的布告》。“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护林区社会治安。”<br>1979年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br>1980年12月1日,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了《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建国以来,国家虽然根据林区的特点,先后在重点林区建立了公安保卫机构,”“未建立林业公安局的,要把林业公安、检察、法院三个机关同时建立起来。林业公安局、林区检察院和森林法院行使县级公检法机关职权。”“在自然保护区和上述林区重点国营林场、水运处、森铁处,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林业公安派出所。在自然保护区,已建有林业公安局、处的仍保留。”“在上述地区的重点国营林场,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林业公安派出所。”“建立与健全林业公检法组织机构所需的人员,根据中组部(79)组通字第44号文件精神,均列入林业编制。”<br>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 。“林区要加强建立健全林业公、检、法机构。”</h3> <h3>1983年,林业公安有了自己的专门臂章<br>1984年5月3日,经国务院同意,劳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林业公安机关列入国家公安机关序列;林业部设立林业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各级地方林业公安机关列入地方公安机关序列,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林业部公安局列为公安部第十六局。<br>1984年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成立。</h3> <h3>1992年,林业公安有了自己的专门肩章1994年9月,经中央编委批准,将南京林业学校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森林警察教育体系初现雏形。1998年,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更名为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3月,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升格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根据中央行业公安改革精神,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现已调整为公安部管理。</h3> <h3>2018年7月3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森林公安局列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十五个内设机构之一。明确森林公安局的职能为:“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查处特大森林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h3> <h3>梦想从此启航,驶向光辉彼岸。<br>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牵动着全国森林公安民警的心。<br>2018年12月28日,根据中央政法委召开的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森林公安调整为直接归属公安部领导。森林公安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br>2019年9月6日,据全国秋冬季森林和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透露,“公安部、林草局和各地要加快完成森林公安队伍的转隶工作”“公安部、林草局和各地要加快工作,落实中央的精神,争取9月底以前完成转隶。”<br>2019年10月15日,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大幕正式拉开,森林公安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h3> <h3>时代有召唤,人民有期盼,民警有担当。<br>70年峥嵘岁月,70年沧桑巨变,70年披荆斩棘,70年砥砺开拓,70年薪火相传, 70年矢志不渝,70年春华秋实。<br>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坚守法治防线,忠诚党和人民,铸就热血警魂。不久的将来,无论警种名字叫什么,全国森林公安民警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砥砺前行在保卫新时代生态文明的大道上。</h3> <h3>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br>新时代,建设生态文明,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被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公安机关使命更加光荣、任务更加艰巨。我们相信公安生态执法力量一定会朝着队伍建设更加正规、执法权限更加明确、执法更加规范有力、信息化建设应用更加普及、区域警务合作更加务实高效、职业保障更加完善、装备手段更加智能的方向快速发展,为美丽中国和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br>自历史深处而来,其命维新;向创新未来而去,牢记使命。森林公安,你行!</h3> <h3> 宁化森林公安历史<br>1982年2月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林业公检法机构及人员编制的通知》批准成立宁化县林业公安股、安乐林业派出所、泉上林业派出所,并核定编制,于1982年1月开始办公。<br>1983年成立宁化县鱼龙、禾口林业派出所,并核定编制。<br>1986年2月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宁化县公安局林业公安分局的批复》,确定成立“宁化县公安局林业公安分局”,为副科级机构,受县公安局、林业委员会双重领导。<br>1989年12月根据宁化县编制委员会《关于林委要求增加林业公安编制和机构的复函》,林业公安分局内设秘书股、治安股,成立中沙林业派出所,并核定编制。<br></h3> <h3>1992年2月成立宁化县安远(原中沙)、城郊、淮土林业派出所,并核定编制。<br>1999年1月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闽编(97)142号《关于调整全省各级林业公、检、法机构的通知》,宁化县公安局林业公安分局更名为宁化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同年5月,根据宁化县编制委员会《关于宁化县林业公安机构更名和调整编制的通知》,宁化县公安局林业分局更名为宁化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刑警队、治安科,原内设机构一律取消。宁化县公安局城郊、安乐、泉上、安远、淮土林业派出所分别更名为宁化县公安局城郊、安乐、泉上、安远、淮土森林派出所。<br>2005年9月根据县政府〔2005〕8号会议纪要,确定县森林公安分局人员编制按省、市有关规定列入专项行政编制;将县森林公安分局列为县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人员工资与公用经费按标准全额列入财政预算。<br>2006年1月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县森林公安派出所人员编制30名转为森林公安专项编制。<br>2007年9月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委编办等单位增加内设机构的批复》文件,增设法制科,规格为正股级。<br>2008年4月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机构规格的通知》文件,明确各森林派出所规格为副科级。<br>2012年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宁化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化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为县林业局的直属行政机构,同时列入县公安局机构序列,实行县林业局与县公安局双重领导,规格为副科级,设置4个内设机构和5个森林派出所。<br></h3> <h3>2020年5月13日<br>福建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视频会议,通报了福建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将森林公安机关由林业部门划转公安机关统一领导管理,省、市、县三级实行队建制,为同级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省、市两级可分别加挂森林公安局、分局牌子。按照上级部署,县有关部门密切沟通配合,持续推进县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