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2020年5月14日上午,驻马店市民侯先生来到山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一面写有“铁肩担道义,敬业护民权”的锦旗送到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的手中,并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待受援人真诚亲切,张律师代理案件专业敬业,虽然是公益服务,却尽到了百分努力,现在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我专程来赠送锦旗向你们表示感谢!”。</p> <p> 4月28日,侯先生来到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称2019年7月14日,因家事与李某发生口角,后李某对其大打出手,致使侯先生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李某现羁押在看守所。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经过认真审查发现,当事人系驻马店人,在焦作没有住所地,其受伤后多次往返驻马店和焦作两地,当事人除了身体上的劳累,还有担心案件办理中受到不公正对待带来的精神压力。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将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和服务要求给当事人进行了详细介绍,最终综合案件情况,决定将案件指派给河南敏学律师事务所张冰律师和成赫赫律师联合承办。</p><p> 河南敏学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与侯先生会见,在指导、帮助当事人收集有效证据,积极准备开庭的基础上全面了解了案情,成律师及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书写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又多次流露出自己是外地人,担心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想法,此时,张律师又多次从法理上分析证据案情,从精神上为其疏解担忧,帮助其打开心结,经过不懈努力和多次沟通联系,当事人最终放下心来。经充分考虑当事人利益并与其协商,张律师和承办法官多次沟通,约定5月13日就本案召集双方代理人和当事人协商。因被告人在看守所,所以,由张律师代为与李某家人委托的律师代为调解协商。最终,经过一下午近三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本案成功调解,李某家人同意赔偿侯先生60000元,并已给付10000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