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支队联合督查支队专项检查组到我局检查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和管理使用工作

高丽娜

<p>  5月13日,咸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魏军政一行4人组成的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和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组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鱼亚红陪同检查。</p> <p>  检查组对县局执法办案中心,城关派出所,亭口派出所,洪家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进行了实地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功能室是否设置规范,是否按照标准配备设施,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是否按照规范制度流程进行操作,仔细查阅了执法办案场所的工作台账,认真听取了各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对执法办案场所自查情况的介绍。</p> <p>  就进一步做好执法办案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魏政委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日常管理。执法办案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十分重要,要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绝不能有任何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要认真汲取教训,全面梳理办案场所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加强人员教育。严格落实公安部执法办案场所“四个一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夯实责任,加强对民警辅警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使用人的安全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堵住漏洞,坚决杜绝因不规范使用执法办案场所而引发的各类执法安全事故。三是及时自查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各办案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将规范使用办案区、严格遵守办案场所“四个一律”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好自查工作。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尽最大可能消除不安全隐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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