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为进一步规范支部标准化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管理,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4月29日,市局交警支队党总支机关支部组织4名入党积极分子和1名发展对象开展集体谈话。</p> <p> 支队党总支委员、机关支部书记、副支队长于永金同志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性质宗旨等基本知识、时政动态、公安机关对党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要求、入党动机、加强自身修养等方面开展了谈话交流。发展党员是为党员队伍注入年轻新鲜血液的关键途径,也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更是加强党建的一项重要任务,有利于不断发展和壮大党员干部队伍,增强和改善党支部党员队伍的分布结构,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力和生机活力。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要大力弘扬“铁人精神”、“航天精神”、“莫高精神”,在思想上认同核心、政治上围绕核心、组织上服从核心、行动上维护核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要求和约束自己。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一是要听党话、跟党走,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着力提升政治敏感度和关注度;二是思想上要更加进步,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三是要注重人际交往和自律约束,提高组织能力和服务意识,用党章党规、法律法规、传统美德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四是要正确看待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向先进人物学习,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p> <p> 机关支部副书记茹军忠及其他委员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要求和希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