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金湖阳、银郭滩”之缘起

唐河岸边

<h3>在南阳市唐河县一带,自古就流传有“金湖阳,银郭滩”之说,如今在一些介绍这两个镇基本情况及历史文化的文章里、公文中也多次引用,以此说明此地条件的优越和经济的繁荣,当地人亦据此引以自豪,成为宣传这两个镇地域经济、文化的一张名片。&nbsp; <br></h3><h3>&nbsp;&nbsp;&nbsp;&nbsp;&nbsp; “金湖阳,银郭滩”的说法,源于清代,是针对这两个地方的土地类别等级而言的。湖阳一带历史悠久,春秋时为蓼国地域,公元前505年,楚国灭唐国后置湖阳县,直至蒙古忽必烈至元三年(1266年)撤湖阳县置湖阳镇,置州、县时间长达1700多年,一直是唐河南部一带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密度大,土地开垦较早,加之两汉时期樊氏庄园的经营开发,土地熟土层深,多属于“金地”(一类地);郭滩一带也属于唐河境域开发较早的区域,土地平坦肥沃,又占唐河水运之利,明代以来,郭滩街成为沿唐河五大码头之一(另四大码头是赊店、源潭、唐县城、苍台)商贸经济繁荣,从而也促进农业的发展,境内大部分土地属于“银地”(二类地),这两类地是五类土地中最好的。因此,就有了“金湖阳,银郭滩”的说法。</h3><h3>&nbsp;&nbsp;&nbsp; 今唐河县明、清时地域广大,西南至苍台镇,东北至今社旗县东北部酒店、下洼一带,南北扯拉近200里,明洪武二年(1369年)因唐州兵变和地广人稀,朝廷下令降州为县。唐县境域虽大,但人口稀少,据明嘉靖《南阳府志》记载: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全唐县仅有920户,5161人(此时,还包含桐柏县在内)和现在一个大行政村的人数差不多,偌大一个县仅五千余民,可见当时之荒凉程度;经明代前期的百余年间的迁户移民、休养生息、稳定发展之后,到明正德16年(1521年)唐县发展到2861户,26149人(桐柏已于成化12年划出建县)。后经过明末战乱和饥荒,人口仍然发展缓慢,至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人口只有11369人,人口及劳动力的不足,荒凉的土地难以开垦,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h3><h3>&nbsp;&nbsp; 清初,唐县县令针对此种情况,曾给南阳府台写过《招抚逃亡条议详》的报告,报告开头曰:“窃照:粮从地出,必实有人而后地可耕垦。查唐邑,土广人稀,地瘠民贫。自明季流寇残破之后,东北全荒,间熟者惟西南一隅耳。国初,熟地止四百八十六顷六十二亩零。······”,请求上级同意县里采取招抚逃亡外地的居民回乡耕垦的措施。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廷实行“圣世滋丁,永不加赋”的政策,即以康熙五十年的丁银额为准,额外添丁,不再多征;雍正元年(1723年)又推行"摊丁入亩",的政策, 促进了人口的繁衍,到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全县人口发展到229434人。</h3><h3>据清乾隆五十二年《唐县志》卷三·赋役志记载:清代时,把全县熟地(开垦过的、可种植庄稼的土地)由肥沃到贫瘠划分为金、银、铜、铁、石5个等级,按土地等级征收税银,土地等级不同,所征收税银也是不同的。雍正十三年(1735年)唐县共有熟地13755顷,其中:金地375.91顷,每亩派正杂税银3.25分(明、清两朝的银本位制,“两”是主单位。两以下有钱、分、厘、毫、丝、忽、微、纤、沙、尘、埃、渺、漠等,均为十进制。十毫为一厘,十厘为一分,十分为一钱,十钱为一两);银地1471.75顷,每亩派银2.27分,铜地5127.67顷,每亩派银1.62分;铁地5346.92顷,每亩派银1.21分;石地1432.88顷,每亩派银0.81分;由此可见,在当时的137.55万亩熟地中,土质好的金地和银地只占13.4%,比例是很少的,且主要集中于南部和西南部湖阳、郭滩一带,而其他地域多属于中下等地。于是,“金湖阳,银郭滩”的说法也就流传下来了。</h3> <h3>民国35年唐河县地图。</h3><h3>面积3215平方公里,比现在面积(2512.4平方公里)多702.6平方公里。</h3><h3>时辖:下洼、太和、龚岗、曾沟、闽营5个乡,兴隆、源潭、旭生(桐河)、桐寨铺、城关、张店、长秋、郭滩、苍台、尚德(龙潭)、湖阳、励志(黑龙镇)、上屯、友兰(祁仪)、井楼、毕店、马振抚、大河屯、涧岭店19个镇。</h3><h3>共有472个保,6465甲,90292户,489332人,(其中:男269097人,女220235人)</h3><h3>教育状况:中学10所,学生2673名;</h3><h3>中心国校50处,学生15821名;</h3><h3>国民学校518处,学生48926名。</h3><h3>警卫组织:县自卫队1个,大队3个,中队9个,官兵1232人。</h3><h3>乡镇大队24个,保中队472个;</h3><h3>警察局1个,所2个,官警152人。</h3><h3>卫生设备:县卫生所1处,湖阳卫生所1处,源潭卫生所1处。</h3><h3><br></h3> <h3>湖阳镇位于唐河县南部。,东与祁仪镇接壤,南与湖北省枣阳市搭界,西与龙潭镇毗邻,北与黑龙镇相连。户籍人口6.6万,常住人口4.8万;汉族为主,其中回族3800人,为全县回族聚居区之一。面积145.5平方千米,辖3个社区居委会,23个村委会,167个自然村,镇政府驻湖阳街。</h3><h3>湖阳镇历史悠久,古为蓼国都城,城北有蓼山,城南有徽子湖,故名湖阳。自公元前505年楚国灭唐国后,在此设置湖阳县,至忽必烈至元三年(1266年)废县设镇,期间1770多年一直为历代州、郡、县治,属千年古镇。明清,属唐县湖阳保;民国3年(1914年)属汝阳道沘源县,12年属唐河县第三区(区公所驻湖阳);民国36年(1947年)12月解放,置唐南县第三区;1950年9月,属唐河县第十一区(驻湖阳);1956年2月,设湖阳个中心乡;1958年9月,成立湖阳人民公社;1961年置湖阳区;1968年,置湖阳人民公社;1983年改为乡;1985年撤乡设镇。</h3><h3>境域东部为桐柏山余脉浅山区,西部为平原。经济以农业为主,主产小麦、玉米、花生。湖阳镇汉文化丰富,东汉时为光武帝姊湖阳公主封邑;影坑遗址、湖阳公主墓均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有明代重修的清凉寺、城隍庙、清代修建的清真北寺等尚存;龙泉禅寺、蓼王庙、白马堰、紫玉山等为著名旅游景点;民国34年(1945年)11月李先念、王震、王树声率领的中原军区部队,与国民党第47军127师在镇东北部发生激战,大获全胜。1948年10月,桐柏区党政军均机关曾驻扎湖阳镇和张湾村;2015年2月,境内紫玉山发现岩画,是继河南新郑具茨山岩画和南阳方城、鸭河岩画之后,中原岩画的又一重大发现。G234公路纵贯穿过集镇,县道X045线向西通至龙潭、苍台;旅游公路向东通龙泉禅寺,并可抵达祁仪明龛、暗龛、兴堂水库、石柱山、九龙湖景区等景点。</h3> <h3>郭滩镇位于唐河县西南部。东与上屯镇、黑龙镇接壤,南与苍台、龙潭二镇相邻,西与新野县隔涧河相望,北与东兴街道和张店镇相连。面积125.6平方千米;户籍人口8.7万,常住人口6.4万;汉族为主,辖31个村委会,113个自然村。镇政府驻郭滩街。</h3><h3>据史料记载,此地在东汉时期就相当繁华,名“戈家潭”。明初曾遭到特大洪水灾害,此地已无人烟。其后,郭姓始祖郭新斋带二子自山西洪洞县迁移于此,改名为郭家潭,系水陆交通要道,逐步形成集市。因沿唐河两岸的河滩地盛产瓜类,夏季瓜类充市,被称之为“瓜滩街”,后习称郭滩。清及民国时为唐河中游主要商埠码头。</h3><h3>明清,属唐县中官、长秋、苍台3保管辖;民国3年(1914年)属汝阳道沘源县,12年属唐河县第四区(区公所驻桐寨铺);民国34年(1945年)属唐河县郭滩镇;民国37年(1948年)8月解放,属唐西县郭滩区;1950年9月,属唐河县第九区(驻叟刘)和第十区(驻龙潭);1956年2月撤区,分属郭滩、牛三门、长秋3个中心乡;1958年9月,成立郭滩人民公社;1961年5月,置郭滩区;1968年8月撤区,建郭滩人民公社;1983年12月改为郭滩乡,1994年撤乡建镇。</h3><h3>境域南部、北部为平岗,中部属冲积平原,土质肥沃。唐河自东北而西南穿过镇境,沿河筑有河堤防洪。经济以农业为主,主产小麦、玉米、花生。烧鸡、锅贴馍、烟花爆竹、草帽辫为郭滩著名传统名吃和手工艺特产。历史遗迹有唐代白马寺、王张营村汉代棘阳城遗址、山陕会馆古柏树等。G328公路自东北而西南穿过境域。有公路东通黑龙镇连G234公路。X010、X011、X012三条县道在镇境交会。</h3> <h3>李中群,网名:唐河岸边,唐河县桐寨铺镇人。县人大退休干部,现任唐河县历史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从事县域历史文化的研究,2011年来在《石柱山》《唐州风》杂志发表文章70余篇。参与《唐河胜迹》《中共唐河县历史(第二卷)》《唐河县革命老区发展史》《史韵唐河》《漫话唐河》《唐河县统战志》《南阳历史文化词典(唐河县部分)》《唐河县地名志》等书的编纂工作。</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