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举办移动警务终端和执法记录仪应用培训班

通信处

<p>  按照公安部、省厅关于全警实战大练兵的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咸阳公安民警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警务工作转型,牢固树立“科技强警”意识,不断满足和适应现代信息化警务机制的需求,4月21日,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在刑事侦查大队合成作战中心举办了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和执法记录仪应用培训班,各所队室共计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p><p>  在移动警务终端培训中,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指挥中心科信主任王亚鹏对移动警务终端的启动、登录、系统使用、常见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现场逐项演示了下载、安装、应用、办理业务等步骤。培训民警一边认真学习领会操作要领,一边就相关疑难问题进行互动、交流、探讨。通过此次培训,民警基本掌握了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的各项操作流程,为开展移动警务应用服务实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p><p> 随后,王亚鹏主任就移动警务终端管理、使用以及保密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力推动移动警务终端规范使用,确保公安内网信息安全。二是要切实加强安全和保密意识,严禁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三是要尽快熟练掌握移动警务终端的使用方法,以便在公安各项工作中最大限度发挥移动警务终端的效能。</p><p>  在之后的执法记录仪应用培训上,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李展望首先组织民警学习了《咸阳市公安局移动警务安全管理规定》,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保管等内容进行了说明,重点讲解了如何利用执法记录仪准确采集音频信息、处警民警如何多角度拍摄视频信息、声像资料的下载、存储、管理等内容。</p><p> 在执法记录仪培训中,民警还结合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查漏补缺,李大队对执法记录仪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执法记录仪操作学习,确保人人会使用,并能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二是坚持将视频内容上传到执法工作站,切实提高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率;三是不得私自复制、删除、修改执法记录信息,严格保密信息内容;四是对执法记录仪的运行状况、电池电量要随时进行检查,确保执法记录仪正常工作;五是坚决杜绝出现“戴而不用”、摄录时间短、摄录要素不全面、不能完整呈现执法现场和执法内容的无效视频,要真正发挥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作用。</p><p>  通过此次培训班学习,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民警进一步增强了“科技强警"的理念,掌握了移动警务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方法,强化了证据意识,提高了获取证据的能力,有效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信息化装备的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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