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的论证标准

黄柳当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定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达到以下标准时必须专家论证:<br>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br>  <b>(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b><br>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br> 从上述(二)中可以看出《通知》主要从<b><font color="#ed2308">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跨度和荷载</font></b>三个方面规定了论证标准,其中高度和跨度标准很容易判定,对于荷载的却存在一定的难度:<br> (1)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管时如何判定某模板工程是否达到了论证标准,建设行政主管不可能对所有的方案进行计算确定施工总荷载;<br> (2)施工单位执行方面也存在一定困难,由于没有明确楼板模板施工总荷载是以计算哪个构件受到的施工总荷载值为准,模板,次楞,主楞还是立柱?从近年来的模板坍塌事故来看,基本都不是模板、次楞或者主楞材料强度的自身问题,而是立柱失稳问题或者立柱承载力问题,比如支撑系统的立柱长细比过大或者钢管扣件模板支撑系统的扣件抗滑问题。因此,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的关键在于立柱所受的施工均布设计荷载,而这一点恰恰是《通知》没有确定的,因此施工单位也就难以执行;<b><font color="#ed2308">(模板,次楞,主楞和立柱都应该计算)</font></b><br> (3)由于混凝土布料机、混凝土输送泵等大型浇筑设备会影响到施工荷载值,更增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难度。<br> 2019年8月30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细则(2019版)》。在此将该文与住建部2018年31号文做了对比,或许对《办法》的执行有所帮助,但仅可作参考,实则不严谨。具体内容如下:<br>

模板

荷载

立柱

工程

施工

混凝土

支撑

跨度

标准

扣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