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p><p> 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这项制度,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对保障受害人的生命和健康具有深远意义。</p><p>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p><p>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的;</p><p>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p><p>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p><p> 救助基金申请使用的基本步骤:当事人或代理人申请后,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垫付通知书,而后当事人或代理人准备相关资料交给基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垫付。</p><p> 凡是在遵化市境内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或代理人均可按要求提出申请,我大队审核后将按程序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最大程度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