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奉节支行爱护人民币我们在行动

艺术实践工作坊培训

<p>  清明临近,为进一步营造文明祭祀氛围,引导广大市民不购买、不使用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重庆银行奉节支行采取网点驻点LED显示滚动播放、为客户现场讲解、宣传展架摆放等形式对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开展宣传活动。</p> <p>  据了解央行发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提出祭祀用品禁止使用人民币图样。制售及使用印有人民币图样的宣币,是一种违法行为。活动期间,我行工作人员对网点街道群众及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宣传讲解,提醒客户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人民币使用规范。</p> <p>  重庆银行奉节支行提示大家,清明节我们在缅怀、追忆先人时应当注重自身真挚情感的寄托和表达,采用文明、绿色、生态、合法的方式进行祭扫活动。同时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亲人讲起,广泛宣传引导,自觉抵制和拒绝购买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发现这种违法行为积极举报,引导文明祭祀,培育文明风尚。</p> <p>相关法律法规</p><p><br></p><p>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p><p>第十九条: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p><p>第四十四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p><p><br></p><p>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p><p>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p><p>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p><p><br></p><p>3、《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p><p>第四条: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p><p>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拒绝、阻挠、逃避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检查,或者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出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p>

图样

人民币

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

祭祀

非法

用品

宣传品

罚款

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