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安排部署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

白军荣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陕西省关中地区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2019-2021年)》(陕建科发〔2019〕101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西安的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9号)要求和市政府领导在市发改委《关于2019年-2020年度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中央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上的批示精神,4月3日上午在建设大厦,市住建局组织市发改委能源办、区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科技与建筑节能处相关人员共计20多人,对我市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我市2019-2020年七个涉农区县要完成:<br>  1.农村居住建筑整体节能改造。<br>  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七个远郊区县,2019-2020年度应完成每个区县200户,共计1400户的居住建筑整体改造任务,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30%。<br>  2.农村居住建筑局部改造。<br>根据《西安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对进行“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房进行围护结构局部改造。计划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居住建筑局部改造。计划本年度21000户(每个远郊区县3000户)采用改造主卧外窗并增设主卧保温门/窗帘的方式,49000户(每个远郊区县7000户)采用门窗缝隙封堵的低成本改造方式。<br>     3.农村公共建筑整体节能改造。<br>  要针对农村公共建筑进行围护结构综合节能改造示范。2019-2020年度计划每个远郊区县改造10所、全市共计70所农村地区公立的中小学或幼儿园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30%。<br>  4.农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先行试点。<br>  为了保证我市农村地区大规模实施农村学校建筑节能改造的改造效果,甄选鄠邑区石井镇的3所学校作为试点对象,率先进行先行示范,并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对改造效果进行实时监测,提高后续推广的可操作性和高效性。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农村能效提升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三是要加强管理,抓好质量安全。四是要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按要求拨付。五是要搞好结合,农村能效提升要与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六是要科学筹划,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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