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散葬坟墓 造福子孙后代

新时代文明实践在兰陵

多年来,我县散埋乱葬问题非常严重,大量土地资源被占用浪费,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某村20多亩的墓地里密密麻麻地埋葬着400多座坟墓,由于墓地已被占满,很多群众只有占用基本农田修建坟墓。 这些年,咱兰陵县因坟地安葬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可不是少数。 <div>  《土地管理法》《林业法》《环境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禁止在耕地、林地和铁路、公路两侧等区域建造坟墓。</div> 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今明两年,我县对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旅游专线两侧的散葬坟墓实施搬迁,散葬坟墓迁入附近公益性公墓进行安葬;随着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加快,其他区域的散葬坟墓也要逐步迁入公益性公墓进行安葬。 <p>  对有松柏林的家族老墓地,不保留坟头,释放更多土地利用空间,安放微型墓穴,单穴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放置卧碑,达到“见树见绿不见墓”的效果,还可以将老墓地改造成公益性公墓,从而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p> 2017年以来,我县按照“近抓减负、远抓公墓”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我县全部实现了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骨灰盒全免。在各乡镇(街道)建设了公益性公墓,进公墓安葬,坟不用修,棺材不用买,大大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殡葬改革,理解支持散葬坟墓整治工作,推进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我县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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