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来了!魏县全面禁止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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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魏 县 民 政 局</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魏 县 公 安 局</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关于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div><br> 为建设文明城市,净化大气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提升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殡葬管理条例》、《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行为,现通告如下:<br> 一、树立文明祭祀观念,倡导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利用网络祭祀、鞠躬、敬献鲜花、种植绿化、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方式寄托哀思,怀念逝者。<br> 二、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使用锡箔、冥钞、纸钱、纸扎实物及其它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由民政、市场监管、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取缔和处罚。<br> 三、禁止非法露天焚烧锡箔、冥钞、纸钱、纸扎实物及其它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并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由民政、公安、住建(城管)、环保等部门依法进行劝阻、制止、处罚等,造成火灾及严重后果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 四、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祀,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工作。<br><br> 2020年3月24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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