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改委正式印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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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b><font color="#ed230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font></b></h3><h3><b><font color="#ed2308">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的通知</font></b></h3><h3><b><font color="#ed2308"> 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font></b></h3> <h3><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b></h3> <h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提升输配电价核定的规范性、合理性,经商国家能源局,对《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6〕2711号)作了修订,形成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h3><h3>附件: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h3><h3> 国家发展改革委</h3><h3> 2020年1月19日</h3> <h3><b><font color="#ed230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font></b></h3><h3><b><font color="#ed2308"> 《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的通知</font></b></h3><h3><b><font color="#ed2308"> 发改价格规〔2020〕100号</font></b></h3> <h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3><h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提升输配电价核定的规范性、合理性,经商国家能源局,对《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7〕2269号)作了修订,形成了《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h3><h3>附件: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h3><h3> 国家发展改革委</h3><h3> 2020年1月19日</h3><h3><br></h3> <h3>(来源:国家发改委)</h3> <h3>扫码索取用电交易资质申请资料</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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