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寒的美篇

秋寒

<h3> 我与天府之童年记忆<br> ——照片后面的故事</h3> <h3>  这张照片是天府一井下马后,一井伙食团解散时全体职工的合影。前排右三为我父亲,当时是代理党支部书记,前排右四是当时的伙食团长。时间是1966年10月11日。<br>  天府一井上山煤逐渐挖完后,就开始挖下山煤,采掘就得向深水平推进,工作重点就开始向与之相关联的天府南井转移,南井即后来的磨心坡矿。一井下马后,只保留了与南井密切相关的通风系统,如压风机房等,划归南井,后称为南井北段。(一井井口平硐运输还保留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主要用于运输少量煤炭供应后丰岩地区职工家属生活用煤,售煤仓位于靠近二电厂的地方)其余单位都先后撤销解散,人员都相继压缩和分流。这张照片就是伙食团解散时职工在食堂门口的合影。地点在唐家院子即文星派出所出来右边30米左右处,左边即是横厢房。后来这食堂改变用途,作为天府民办小学的教学用房,这张照片前的坝子,成了学校的操场。伙食团解散后,职工多数都调动充实到西山坡脚下、堰塘边的招待所伙食团。 <br>  那个时期,我开始走得动,跑得快了,很多时候就脚跟脚地跟着父亲,有时包括上班在内。还记 得的是,我跟着父亲在横厢房顺着公路那排平房的办公室值夜, 晚上下了一场很大的雨,房外高大的桐麻碗等树上,掉下许多淋湿翅膀而飞不起来的麻雀,一早起来,雨下小了但并没有完全停下,我就四处边追边捉那些飞不起但又很灵活的麻雀,高兴得不得了。<br>  父亲从1964年起在一井伙食团任代理党支部书记,兼保管员。那个时候管粮管钱管物的人,组织 上是很重视的,各方面尤其是政治上必须可靠,工作上踏实肯干,并有一定文化、(我父亲是职工夜校扫盲班算结业,后面再讲这个事)能写会算才行。一井伙食团解散后,父亲调动到行政科从事房屋管理工作。对此事,按我现在的理解主要是搞单位公房的分配、清理核对,房屋和家具的租金缴纳情况的统计等等具体工作。为什么这样说,当时住房很紧张,分配住房他未必全都 做得了主;当时的公私房之间很混乱,分布也很广,北从代家沟,南到白庙子,都有或集中或零散的房子,有的甚至破败不堪,不能住人了。公房私搭乱建也很普遍。那时房租和家具的租金都是按月从职工开资册中扣除。租金现在看来很低,几角几分到几块不等。现在的人可能不知道单位还有租借家具的,可能也不太理解几角几块钱租金,对于困难条件下普遍多子女的家庭意味着什么。租借单位家具这个确实有,我记得在铁道股居住时,家里有一饭桌就是租借单位的,偏白的木本色,两面倒角,还带抽屉。我家搬到梨子湾住后,做了新家具,才把这张饭桌退还单位。<br>  我记得当时父亲经常背着一个小木箱,里面装满房屋登记卡片,这个小木箱有一根浅绿色的类似帆布的背带。父亲就背着这个小木箱走街串巷,挨户清理核对,顺带催收房租。我有时也是跟到他一路到处跑的。印象中一次是在一校旁边,梨子湾下来的第一栋黄房子,遇到天府三校高光华校长在家门口,她是我们三校一年级读书时报名的老师,也是我们的第一任班主任。记得她当时微笑着摸着我的头不住地夸奖我。另一次是沿着铁路路基,步行到代家沟的石笋沟去查看房子,回来的路上自己饿了,也渐渐走不动了,父亲便在土地垭那个幺店子,给我买了黄糕吃,吃饱了才一路走回来。我对这两次当小跟班的印象太深刻了,那样的情景至今也仿佛就在眼前......<br>  我姐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大约是在1963年,我父亲在天府一井馒头房上班(一井馒头房的位置大概就是今天矿务局水电所所在位置的对面),担任保管员,负责经管粮油、现金、票证、账本等。当时属于特殊困难时期,这个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一个丝毫不敢疏忽大意的工作,馒头房晚上也不能离人。我父亲由此经常值夜班。有一天晚上值夜班,父亲做完当天的账目后,又清理完杂物,感觉有些疲倦后,就一头倒在值班室的床上睡下了。一觉醒来,就到馒头房查看,突然发现几大蒸笼的下井馒头竟然不翼而飞,又看保管室的现金粮票等也不见了。他大惊失色,马上意识到进贼了,于是赶紧四处查看,见门窗关锁完好,继续仔细检查,发现天窗口有异常,他立即明白了贼是从天窗进出偷走东西的。于是立马一路追出去。巧合的是,在天府职工医院过去新村附近,遇一熟人正抓住一个人往派出所送,上前一看正是偷了馒头的贼。原来这熟人家在代家沟住,半夜出门赶往单位接班,路上遇上那人深更半夜背着背篼行色匆匆,便起了疑心,(那时社会风气较好,人们阶级斗争的弦绷得较紧,觉悟和警惕性普遍都很高)于是大喊了一声做啥子的?那贼不做声,紧走几步后,拔腿就跑,这位熟人紧追上去,抓住了贼,一看背篼里装满了矿上特有的下井大馒头,就马上明白是贼,便把他扭住往派出所送。恰好遇到父亲一路追贼赶到此处,于是他俩就一起把贼扭送到派出所。下井馒头和现金、粮票等都算是如数追回来了。<br>  这件事对于我父亲来说,如果没抓到贼,是根本说不清楚的,既无凭无据,也缺乏人证,其结果无异于监守自盗。即使组织上不作其它追究,仅仅是如数赔偿,对于当时我家四口人,靠他一个人在地面工作的微薄收入,以及当时人口的粮食定量和凭票供应,也是无法承受的。所以,我父亲算是躲过了一场劫难。对于我们家来说就是特别幸运的一件事了。<br>  那个困难时期,管钱管物的工作很重要,要求都极其严格。账物必须相符。公款公物等出现差错,轻者如数照赔,数量大而又无法赔偿,就可能受到开除党籍或公职的处分,甚至于以贪污或侵占之罪名而面临牢狱之灾。</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