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岭林区森林公安局联合尖峰岭保护区管理局野外放生3只猕猴

美友5447199

<p>  近期,根据省森林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尖峰岭林区森林公安眉全力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打击防范并击,确保"春雷行动”有序稳妥开展,有效保护了林区野生动物资源。经过该局以及林业部门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对禁止交易和食用、非法猎捕杀害、驯养野生动物的普法宣传,林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得到极大提升。 </p><p> 3月6日至8日,天池雨林谷酒店负责人黄某、综合厂居民薛某分别主动联系该局天池、尖峰林区派出所,反映其圈养有多年前被救治痊愈的猕猴,表示已深刻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并愿意将猕猴交由林业和执法部门处置。该局主要领导获悉该情况后,立即与尖峰岭保护区管理局领导沟通协调,一致达成在保护区内实施野外放生的意见。3月10日上午,该局民警联合尖峰岭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将天池雨林谷酒店和薛某圈养的3只猕猴运到尖峰岭保护区天池三分区适宜生存区域进行放生,让其回归大自然的怀抱。</p><p> 警方提示,为加强林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动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凡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请林区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该局将依照海南省公安厅《通告》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p>

尖峰岭

林区

野生动物

该局

保护区

天池

猕猴

放生

保护

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