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font color="#010101">阮某(女)在一次夜晚行车过程中意外死亡,留下了丈夫、年幼的儿子和白发苍苍的父母,家人悲痛不已。近日,岗集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意外死亡纠纷,经调解,阮某的四位家人与工程施工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给予阮某家人3万元慰问金,双方就此再无争议。</font></h3> 2019年12月28日夜间9点,长丰县岗集镇龙岗社区居民阮某下班途中,骑两轮电瓶车途经合瓦路时不幸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交管部门认定此事为单方事故,阮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其丈夫、儿子和父母均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他们认为阮某的摔倒与路边施工有关联,要求施工单位适当补偿;施工方认为阮某摔倒在施工界面的另一边,不在施工范围内,其摔倒与己方无任何关联,己方无任何责任,不存在适当赔偿和补偿问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并主动申请人民调解。 <br>2020年3月9日,岗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面对单方事故的事实情况和态度强硬的施工单位,调解员感到很为难。但当看到阮某古稀之年的高堂整日以泪洗面,十多岁的幼子哭着喊着说母亲还活着,丈夫被诊断为中度抑郁,调解员还是决定迎难而上,多次联系施工单位,希望他们能本着同情照顾的原则,给予阮某家人适当慰问。经过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施工单位最终被打动了,并于3月13日一次性向阮某家人支付3万元作为慰问金。她的母亲痛哭着对调解员说:“感谢你们帮忙,我女儿实在太可怜了,谢谢你们!”“我们力量有限,能为你们多做一点是一点,不用感谢,回去好好生活,放宽心。”调解员答道。 <h3><font color="#010101">调解工作纷繁复杂,尤其面对受害者和弱势群体,调解中需要的不仅是法理知识,更是调解员的爱心和真情。(长丰县司法局岗集司法所邢月)</font></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