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官营派出所】行政拘留两名露天焚烧秸秆人员

美友68320412

<p>  秸秆焚烧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还会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虽然各级部门三令五申禁止焚烧秸秆,但还是有人图省事随意焚烧,顶风作案。</p><p> 2020年3月6日下午6时许,王官营派出所在巡逻期间发现上水路村村东山上两名男子正在露天焚烧秸秆,民警当场制止,将火扑灭后,将两名男子传唤到派出所,经查,两名男子分别是上水路村村民高某林、张某才,两名男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主动交代了违法事实,由于高某林、张某才点火所在位置属于防火区,王官营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高某林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张某才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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