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脱离痛苦就是快乐吗?柏拉图说,那不是真正的快乐——</h3><h3>昨天,我读完了 柏拉图 《理想国》第9卷。第9卷中有5个重点:</h3><h3>1、欲望的种类和性质</h3><h3>欲望,可分为必要和不必要的欲望。不必要的欲望还可以分为非法的和合法的。非法的欲望指的是“那些在人们睡眠时活跃起来的欲望”,人醒着时,理性会控制这些野性欲望。</h3><h3>2、僭主式国家和僭主式人物的德性</h3><h3>回顾僭主式人物特征的由来和发展:民主式人物放纵欲望,他们的子女被错误教育,追求完全的自由,激情主宰的欲望使灵魂走向疯狂,变成僭主式暴君。</h3><h3>僭主式暴君铺张浪费、纵情酒色、放荡不羁、强取豪夺、骗取父母财产,杀人越货、无法无天,一旦掌权,就会将国家置于自己奴役之下,是最恶的人。</h3><h3>3、五种人的幸福程度</h3><h3>僭主式国家是受奴役、不自由的国家,僭主型个人的心灵也充满奴役和不自由,他永远处于“疯狂的欲望驱使之下”,“充满了混乱和悔恨”。因此,他的心灵永远是贫穷且苦于不能满足的。这样的城邦和个人都是最不幸的。</h3><h3>僭主暴君就像富有私人奴隶主,不同的是后者有城邦保护。没有城邦保护,他会很恐惧,必须巴结一些奴隶来保证自己的安全。所以,“真正的僭主实在是一种依赖巴结恶棍的最卑劣的奴隶”,结果是成为极端悲惨的人。</h3><h3>5种人按幸福次序排行是:王者型,贪图名誉者型,寡头型,民主型,僭主型。这也是美德次序。因此,“最善和最正义者是最幸福的人”。</h3><h3>4、三种快乐、三种欲望和统治</h3><h3>人的心灵分为理智、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见第4卷),对应着三种快乐、三种欲望和统治。第一部分理智是人用来学习的,全力想要认识事物真理,称为“爱学”和“爱智”部分。第二部分激情是使人发怒的,称为“爱胜”或“爱敬”部分。第三部分欲望是“爱钱”或“爱利”部分。</h3><h3>相应地,人分为三种:哲学家(爱智者)、爱胜者和爱利者,三种人对应三种快乐。谁最快乐呢?理由是:爱智者体验过其它两者的快乐,而其他两者是体会不到哲学家的快乐的。哲学家是唯一既有经验又有知识、还掌握了判断工具(推理)的人,他能认识真实,因而能体会最好、最真实的快乐。而其他两者所体会的是快乐的影像。快乐程度的排列顺序是:哲学家(爱智者)、爱胜者和爱利者。</h3><h3>“脱离痛苦就是快乐,没有快乐就是痛苦”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由于痛苦突然中止而感受到的快乐,只是快乐的影像,并非真正的快乐。因此,还存在一种平静的中间状态,既不快乐也不痛苦。</h3><h3>身体充实的快乐和心灵充实的快乐哪个更实在?当然是用来充实的东西越实在,快乐就越实在。知识是永恒不变的实在,只重视充实身体的人,体验不到真正的快乐,还会因为不满足而互相争斗。同理,没有理性的激情也无法体验真实的快乐。</h3><h3>因此,只有心灵的爱利和爱胜部分被爱智部分领导,才能选择和追求真正的快乐。僭主暴君被欲望统辖,离真理最远,因此是最不快乐的,而王者则是最快乐的。</h3><h3>5、“不正义对于一个行为不正义却有正义之名的人是有利的”这个命题是错误的</h3><h3>造像比喻:如果有一个万能工匠,造出一个多头怪兽像,一个狮子像和一个人像(分别代表欲望、激情和理智),并将其三合为一,放入人形壳子,从外表看就是一个人。如果持不正义有利的观点,就相当于放纵多头怪兽和狮子,人不去统御,让他们自相残杀直至同归于尽;如果持正义有利的观点,则由人去统御前两者,和睦相处。显然,正义有利是正确的。</h3><h3>受神圣的智慧者的统治对大家都是比较善的。智慧和控制管理最好来自自身内部,否则就必须从外部强加,这就是制定法律的意图。</h3><h3>有理智的人会毕生努力重视在心灵中确立其最善部分的天性,和智慧一起获得节制和正义,达到一种可贵状态。首先重视能培养起这种品质的学问;其次,在身体习惯和锻炼上秉承自制精神,时刻为心灵的和谐而协调自己的身体;注视心灵的宪法,不因财富过多或不足而引起纷乱;以是否对人格更善来判断接受荣誉还是避开荣誉。</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