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的疫情防控之路

南乐司法行政人

<h3>2019年1月,司法部表彰我县寺庄司法所为全国优秀司法所,该所所长孙敬宇十几年如一日,兢兢业业,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同志团结带领司法所一班人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h3> <h3>忠孝不能两全</h3><h3>春节前,孙敬宇81岁的老母亲骨折住院,生活不能自理,因为过春节回到了梁村乡孙村老家,忙碌了一年的孙敬宇本以为春节长假可以在老母亲身边尽孝。大年初一,当他听说疫情肆虐,全乡干部职工要重返岗位,便拜托妻子和女儿,依然回到了单位。同事劝他请假照顾老人,他说:“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乡里防控任务这么重,这时候我不能请假在家,老母亲也会理解的。”</h3><h3>20多天来,他坚持吃住在乡,寺庄乡是南乐县人口最多的乡镇,紧邻河北,省际人员往来紧密,防控难度大,寺庄街面上的各类门市375家,生活超市9家,疫情要求除生活超市外,其他门市不准开门营业,生活超市不能因为疫情借机抬高物价,每天要不停的巡查,只有晚上回到乡里才顾上给家里打个电话,报个平安,问问老母亲的情况。妻子问他累不累,关心他注意防护,他都笑呵呵的回复:没事,我好着呢。挂断电话就眼含泪水,乡镇工作的苦和累只有自己能体味。</h3> <h3>防控调解两不误</h3><h3> 1月29日,农历正月初五,正是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防控的紧张时期,他接到后某某村村委会的紧急求助。 原来李某某与邻居刘某、管某因相邻权纠纷差点打起来。他正在乡里防控疫情,接到电话火速赶来,考虑到疫情防控时期,情况特殊,孙敬宇首先疏散人员,留下李某某、刘某、管某和村干部了解情况。他从法律、民俗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三方面给双方做工作,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br></h3> <h3>2月7日,又受理了一起经济纠纷,2014年李某向寺庄乡xx村王某借了9万元做生意,利息1分,李某的邻居赵某做担保,并写下了欠条。2016年王某急用钱,找担保人赵某催收借款,李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偿还。2017年、18年、19年,王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找到司法所。</h3><h3>他受理此案后,随即通过电话联系到李某、赵某,李某表示也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只因做生意被骗,欠了很多外债,目前经济非常紧张,没有能力归还借款。</h3><h3>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孙敬宇认为双方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本着能借给对方钱关系肯定不错,一方面希望王某念及同乡的情份上,针对李某现在的经济状况,给对方宽限一些时日,让其分期付款;另一方面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经过三天电话、微信苦口婆心的讲解和劝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终于达成了还款协议:李某分两次还清所欠王某的钱。</h3> <h3>围绕疫情抓安置</h3><h3> 2月9日,孙敬宇收到寺庄乡某某店村张某某的电话,称其儿子在江苏宜兴市丁山监狱服刑,2月13日将期满,准备租车去江苏接其回家。由于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限制出行,想通过他协调一下看看能不能办理通行证。<br></h3><h3>孙敬宇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他第一时间向县司法局汇报,同时耐心做其父母的工作,经多次沟通,协调监狱方面将其安置在帮教中心。如果条件允许,由其在上海打工的哥哥将其接过去,待疫情过后再回南乐。孙所长嘱托其父母,一定要让孩子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如果需要,疫情过后司法所可以帮助其联系工作。家人一再表示感谢。</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