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各单位: </h3><h3>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紧要时刻。为进一步强化战时纪律作风管理、消除麻痹松懈思想,持续激发“铸忠诚、战疫情、护民安”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确保公安队伍始终保持顽强意志、昂扬斗志,确保各项部署要求全面落地落实,确保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完胜,现将市局《省会公安机关战时队伍管理“十项纪律”》转发。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省会公安机关战时队伍管理“十项纪律”
一、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局党委部署要求上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在值班备勤、接处警、执勤期间擅离职守或违反工作纪律。
三、严格落实研判会商调度、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重要信息。
四、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严禁不服从组织安排,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五、严格抓实一线防控,严禁出现因摸排不深、核查不细、处置不当,导致疫情蔓延的问题。
六、严格规范执法服务,严禁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禁作风散漫、态度生冷、方法粗暴甚至故意刁难群众、变相吃拿卡要,引发上访或媒体炒作。
七、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禁不负责任、管理松懈,发生内部或辖区重大疫情事件,出现民警辅警违纪违法问题。
八、严格管理防控资金物资,严禁任何形式的贪污、挪用、截留、挤占。
九、严格内部安全防控,全面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相关处置措施,严禁故意隐瞒发病情况,严禁有章不循、有规不守,严禁不佩戴防护装备上岗、不按照操作规范执勤。
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擅自发布、泄露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或在微信、微博、网络及其他场合发布涉及疫情防控的不当言论、造谣传谣。
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督察、政工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市局党委将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并全市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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