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h1>按照国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27 号)、省《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组 的通知》(黔卫健函〔2020〕18 号)和市《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组的通知》( 2020- 147)及《湄潭县应对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的要求,湄潭县黄家坝精神病防治院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造成的心理伤害,开 展相关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特成立心理援助热线队。负责开展及组织自愿者进行心理 线上心理健康服务<u><b>(热线电话:0851-24314024)</b></u></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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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 长:杨仕模 黄家坝精神病防治院院长
成 员:赵廷翊 黄家坝精神病防治院副主任医师
张 侠 黄家坝精神病防治院主治医师
刘运来 黄家坝精神病防治院主治医师
胡登清 黄家坝精神病防治院主治医师
联系人:杨仕模 18089618939
一、工作目的
(一)为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二)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危机干预。
(三)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四)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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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
(一)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 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 自杀、冲动行为等。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 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 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
(二)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 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三)培训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四)指导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 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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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人群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 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覆盖到 四级人群。
第一级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 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 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 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 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 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 人群、普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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