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朗读:田倩老师</h3> <h3>尊敬的家长: </h3><h3>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为确保我校能平稳开学,为师生提供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根据自治区、市、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和自治区、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学前要求全体学生必须进行居家观察,具体要求如下:<br></h3> <h3>一、居家观察 </h3><h3> 自2月8日起至开学(开学日期另行通知),全校所有学生必须自觉在家观察,除赴医院看病外,任何情况不得外出,请家长作好监督。目前仍在湖北、浙江、广东、河南、安徽、湖南、江西等地或必须途径湖北、河南等地的学生具体返校日期等待通知。同时,也要做到自觉隔离不外出,防止感染病毒。<br></h3> <h3>二、报告信息 </h3><h3> 学生居家观察期间,家长要积极配合班主任每天如实上报学生身体状况、学习情况、室内锻炼情况,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如果您的家人去过湖北或与从湖北回来的人接触过,请主动向社区或村委会报备,自觉隔离。如果您从外地返回本地,请第一时间告知孩子的班主任。<br></h3> <h3>三、例行自查
居家观察期间,请家长坚持每天对孩子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带孩子到正规医院或到就近的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向班主任报告相关情况。<br></h3> <h3>四、家庭防控
请家长掌握科学的防控知识,加强自我防护,教育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饮食习惯,每天对房间进行通风换气和必要的消毒,注意孩子饮食营养的合理搭配,让孩子少看电视,不打游戏,不熬夜,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
<br></h3> <h3>五、坚持学习
在居家隔离期间,请家长督促孩子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的作息时间表和在线课程计划表按要求开展学习、锻炼、放松活动,做到停课不停学、在家如在校;要督促孩子及时主动与任课教师进行线上交流,主动请老师答疑释难;要根据老师的批改反馈等学习评价及时纠偏订正;同时引导孩子科学学习、自主学习、补缺培尖,通过家校共同努力确保孩子每天在家学习的效率和质量。
<br></h3> <h3>六、返程要求<br></h3><h3>1、所有在海原县外的学生返程之前必须上报班主任,经班主任同意后才能返回。</h3><h3>2、家住疫区(湖北)或是直接间接接触过武汉离境的人,返回时必须到海原指定地点(新区党校)强制隔离14天,由专业医务人员跟踪检查直至一切正常并经专业医务人员签字并告知其居住的社区后方可解除强制隔离观察。</h3><h3>3、凡在浙江省、广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重庆市、江苏省、四川省、山东省返程的学生必须到其居住的社区指定专人监督其居家隔离观察14天(需每天量体温,观察是否有咳嗽现象)。对其进行健康教育,随时关注健康状况,14天后如未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然后将其在隔离期间的具体结果报相关社区并经社区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解除居家监督隔离观察。</h3><h3>4、自其它省区市(除上述11省市)返回本县后,一律居家隔离观察14天。</h3><h3>5、凡在区内其它市县居住的教师返回本县后,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h3><h3> </h3> <h3> 家长朋友们,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迅速,形势严峻,让孩子居家观察14天,是从疫情防控、关爱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提出的针对性举措。请您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做好孩子的生活学习和健康安全的监护工作,配合好学校和老师的工作,并提醒自己的家人认真了解防疫知识,自觉执行防疫要求。<br></h3><h3> 海原县第三中学 </h3><h3> 2020年2月9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