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公安局处置一起扰乱防疫秩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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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在万众一心全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却存在个别人员不配合防疫工作,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甚至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对于以上犯罪,雄县公安局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div>2020年2月9日11时许,在昝岗镇昝东村防疫检查点,双堂乡宫岗村违法行为人周某某不配合防疫检查工作,不出示出入证明,不戴口罩,与工作人员发生长时间口角争执,扰乱了防疫检查点的正常工作秩序。<div>雄县公安局昝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经询问,周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昝岗派出所对其给予行政警告处罚。<div><div><br><div><br></div></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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