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尊敬的客户:<br></h3><h3> 当前正值全国齐心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为响应国家号召,保护您的身体健康,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新疆农信特对个人定期存款产品政策做出如下调整:</h3><h3> 若您持有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2020 年 1 月 24 日(含)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含)期间到期的、未约定转存的个人定期存款,不用着急,新疆农信将按照您原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您可选择在疫情相对平稳后至新疆农信营业网点办理续存或支取。本提示发布前,您已经到网点办理了续存的,按您续存的期限、利率执行。</h3><h3> 您已设定为到期约定转存的定期存款,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到期后按约定的存期和利率自动续存。借记卡、电子账户下的定期存款,在上述期间内到期的,可通过新疆农信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等渠道在线办理。</h3><h3> 新疆农信始终把客户和员工的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打嬴疫情防控阻击战。当前,居家是最好的防护,新疆农信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 7x24 小时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欢迎体验。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咨询我行 96596 客服电话。</h3><h3> 祝您身体健康!新疆农信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守护您的美好生活。</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