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厅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秦督

<h1>  遵照2月2日全省公安机关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胡明朗督察长、曾岚常务副厅长、袁忠民组长指示要求,督察总队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对接沟通,当日研究制发了《厅机关内部疫情防控督察工作方案》,并通过微信工作群部署各市、区督察支队在加强联防联控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安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的督导检查,确保公安队伍内部安全不出问题,确保执法执勤一线民辅警绝对安全。</h1> <h3></h3><h1> 2月3日下午,厅副督察长、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张文选主持召开由督察总队、办公室、警保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厅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察会议,传达了全省视频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厅领导的指示要求,对加强近期厅机关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勤务开展督察督导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了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会后,联合督察组兵分两路,一路采取现场督察方式,对厅机关大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一路采取电话普查方式,对厅机关各警种部门应急值守、勤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h1><h3></h3> <h1>  通过现场督察发现,厅内各警种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按时做好人员信息排查上报工作。办公室、警保部及时印发做好厅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和安排,对厅机关大门人员车辆管控、各办公楼消毒防控,尤其是1号楼安全防护进行仔细安排。物业部门能够按照规定对办公楼公共区域、重要部位每天至少两次消毒,尤其是对1号楼电梯、卫生间每过2小时消毒一次。整体来看,各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是重视的,但是重视还不够,具体表现在:个别人员出入办公区不戴口罩;一些人员在打餐时还有聚集现象;机关大门人员车辆出入登记不够详细规范;1号楼洗手间没有按照规定登记消毒时间;甚至是个别单位人员在进入厅机关大门时不能积极配合安保人员工作。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均予以现场指出并责令整改。厅治安局、交警总队、特勤局、警官学院等单位均能按照《厅机关内部疫情防控督察工作方案》要求,对厅机关在外办公场所牵头做好督导检查并及时反馈情况。</h1> <h1>  电话督察组于2月3日下午17时至晚上20时40分,对厅内各警种部门特别是主要业务警种部门应急值守、勤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电话普查,共检查单位31个(含省看守所)。重点对各单位带班领导、值班员在岗在位情况采取拨打办公室座机电话方式进行了检查。全厅各警种部门带班领导与值班同志均能在岗在位,认真履职,各警种部门主要领导特别是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单位“一把手”均能在岗在位、靠前指挥,充分发挥警种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协调、指挥。但是,通过督导发现值班备勤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单位截止3日下午16时,未能按要求向厅指挥中心及时报备3至9日值班安排;二是个别单位报送的值班表只有人员安排,没有任何联系方式,部分单位报送的值班表只有手机号码,无座机,致无法及时核实在岗情况。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已通报相关单位予以纠正。</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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