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派出所查处一起威胁恐吓疫情防控人员治安案件,顶格处理违法人员

河东

<h3> 2020年2月3日16时35分,万宁市公安局兴隆分局河东派出所接万宁市兴隆三十队队长报案称:有一名男子在兴隆三十队疫情防控卡口扬言威胁要拿刀砍死疫情防控人员。接报后,我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随后将涉事人员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调查。经查,该男子叫潘某财,男,1981年6月1日出生,户籍地万宁市兴隆畜牧队。潘某财因朋友驾车要到其家里吃饭,在兴隆三十队卡口处被工作人员拦下,要求登记。潘某财因朋友被拦下登记,感到不满,随即赶到该卡口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并且扬言要拿刀砍死疫情防控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潘某财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