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医院发出的《接受社会捐赠公告》,使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文《忆刘半农君》中所说的“浅”~

昨非斋主

我在这里看到了隋芳发的文~<br><h3><br></h3> <h3>金发又提醒我~</h3> <h3>我感觉,他们不该发这样的文——要的不是礼嘛。何况,得了这样的病,国家全报销,何必呢~</h3> <h3>要说:他们河北省人民医院最该征的是“志愿者”,而不是“物质”(有渠道,难道医院买不到这些东东吗~病人住院,欠了您们的钱,就通知,压金没有,就停药~)</h3> <h3>不说啦~我写过隋芳(他是男的)转在我的书《总想为你唱首歌》一书中~他退休前,是这个医院的“纪检书记”,他是“少数民族”~他办的“本院电视台很好”~</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