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9日,获嘉县西刘固堤村张某、国寺村张某某、亢王庄村汪某某、亢南村樊某、屯街村董某某、忠义村宋某某、张庄村张某某等7人因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5日的处罚。<br> 目前仍然有些商户心存侥幸,企图在春节期间获取更多利益,正告所有商户引以为戒,不要犯同样的错误,要以大局为重,切勿以身试法。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禁售禁放的相关规定,坚决抵制任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b>获嘉县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b></div><br>全县广大人民群众:<br> 燃放烟花爆竹不但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增加火灾安全隐患,并且加重环卫工人的清扫负担。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我县决定自2019年12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在此我们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br> 一、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每个获嘉县公民都要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广泛宣传全县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br> 二、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全县人民,特别是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遵守禁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劝阻家人、亲戚、朋友等身边人员主动放弃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br> 三、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售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 若发现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部门举报。<br> 享受健康的环境是每个人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义务,让我们从不燃放烟花爆竹这件身边小事做起,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为大家能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作出自己的贡献!<br> <br><div style="text-align: right;">获嘉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19年12月12日</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