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德州市宁津县,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涵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协调解决的调处网络,形成组织健全、信息畅通、程序规范、快捷高效的信访多元调解格局,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开创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br></h3><h3> 一、宁津做法</h3><h3> 1、完善“访调对接”机制。创新“信访矛盾1345大调解”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紧密结合,多元化解信访矛盾。“1”: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为依托,由县级分管领导任总协调人,充分发挥其在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总协调指挥优势。“3”:健全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4”:充分发挥县乡司法、信访、综治、公安派出所协调联动机制,打造“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参与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5”:建立劳动争议、消费权益、信访事项、交通事故、家事纠纷等五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专业力量发挥专业效用。</h3><h3> 2、创新“访调对接”体系。大力推动“访调对接”实体化运作,依托县综治中心整合调解资源、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效能,专门负责调处疑难复杂信访矛盾,为信访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劳动争议、消费权益、交通事故、家事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调处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矛盾纠纷。在乡镇(街道)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信访办、司法所3至5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和所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组成,增设信访调解接待窗口,加强部门协作,对信访事项实行联合接访、联合办理、联合调处,做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切实降低群众信访成本。在村(社区)建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室,将“访调对接”工作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延伸到“群众家门口”。</h3><h3> 3、优化“访调对接”程序。对产生的矛盾纠纷,首先由所在村(社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及时推送至乡镇(街道)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矛盾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则由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纠纷情况,委派专业人员进行再次调解,或将信访事项转交“五大员”(律师、心理咨询师、专业调解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信访事项调解室、五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三级调解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导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或其他法定途径解决。</h3><h3> 4、强化“访调对接”支撑。依托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和“一乡镇(街道)一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离退休法官、检察官组成的专业人才库,为依法依规开展信访调解活动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保障。安排律师在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坐诊”,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政策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对复杂民商事事项,由责任单位提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律师参与调解,调解结果提请法院予以司法确认,符合条件的由县法律援助中心予以法律援助,通过以上程序,实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的全程法律跟进服务。</h3><h3> 5、取得的成效。去年以来,宁津县信访工作呈现出“五下降、四提升、三转变、两规范、一覆盖”的良好态势。“五下降”即信访总量下降、越级走访下降、集体访下降、重复信访率下降、信访积案存量下降。 “四提升”即矛盾纠纷排查准确率提升、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提升、信访积案综合化解率提升、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提升。 “三转变”即信访维稳工作重心由“事后应急处置”转变为“初期矛盾调解”、信访矛盾化解由“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多部门多元化解”、信访疑难案件办理由“重程序化解”转变为“重实质解决”。 “两规范”即在实际工作中信访基础业务和群众信访行为达到双规范。 “一覆盖”即基层矛盾多元化解网络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h3><h3> 二、基本经验
1、政法推动确保信访信息研判“科学准确”。 “在综治工作中,信息的搜集和研判至关重要,宁津建立了3+N+1的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模式,依托多种渠道和工作资源,搭建起信息采集、研判、预警网络,实行“零报告”制度,确定了公安、信访、教育、卫计、人社等42个报送单位,对矛盾纠纷信息实行日汇总、周通报、月分析。依托已有的村级综治主任队伍,建立了覆盖全县856个村的网格信息员短信平台和综治微信工作群,明确了村级综治主任治安员、调解员、信息过网格化管理的信息预警网络,将各类信息纳入综治信息收集研判处置系统,再通过“零报告”制度实现第一时间掌控,领导第一时间决策,问题第一时间解决,事件第一时间处置的快速工作模式。
2、依法解决信访问题是宁津的“鲜明特色”。宁津县对信访积案化解的“骨头案”、信访问题需要民事支付类解决的问题,通过人民调解或公安干警调解,引导双方达成协议,签订《协议书》。然后,进行司法调解确认,最后引导法院民事裁定或裁决。这样有了法律效力,约束力强了,一旦有人反悔,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司法深度参与信访工作走上“快车道”。宁津县在信访事项处理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参与调解信访案件,每个基层司法所都成立至少2个以上调解室,专门调解纠纷或信访事项。
4、领导重视、政法牵头确保信访问题“快速下降”。宁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市委政法委牵头督导信访工作,政法委书记亲自带队先后多次赴外地学习参观“访调对接”工作经验,特别是在统筹协调、督导调度、资源整合、责任落实上,宁津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2018、2019年信访量分别减少45%、30%。<br></h3> <h3>县综治中心</h3> <h3>大厅</h3> <h3>大厅一角</h3> <h3>宁津县信访局长介绍工作经验</h3> <h3>时集镇公共法律服务站</h3> <h3>查看资料</h3> <h3>大厅一角</h3> <h3>调解组织</h3> <h3>法律顾问工作日记</h3> <h3>档案卷宗</h3> <h3>调解组织</h3> <h3>工作模式</h3> <h3>调解组织</h3> <h3>工作流程</h3> <h3>县委领导签批每人上报信息</h3> <h3>信息预警分析研判</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