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飞地”清河——新中国第一个大型劳改农场。1949年底,中共北京市委做出“不能使大批国民党特务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坐吃闲饭,要通过劳动把他们改造成为自食其力新人”的指示。劳改农场的成立呼之欲出。</h3><h3><br></h3><h3> 1949年11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派出几名先遣队员深入渤海滩涂的茶淀地区,为“清河训练大队”考察选址。天津以东地处三条大河围成的三角地带,一片30多万亩从未有人开垦过的盐碱荒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座劳改农场---清河农场,就在这里诞生。</h3><h3><br></h3><h3> 12月27日,46名干部、警卫战士、技术人员押解第一批25名反革命分子开赴这里,拉开了清河农场的建设序幕。此时,寒风席卷大地,这里除了白茫茫的积雪和盐碱,只有那些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红蒿。</h3><h3><br></h3><h3> 1950年2月24日至3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将清河训教大队管训的反革命分子,分三批计1950名押解到这块远离北京的蛮荒之地,实行劳动改造。到1951年6月,清河农场已收押了5000多名反革命分子。<br></h3><h3><br></h3><h3> 对于这些有文化的历史反革命,清河农场决定“能用的就都用上”,并公开宣布“改造态度、表现好坏,出勤与劳动工效高低,是决定将来对其量刑轻重的条件之一”。</h3><h3><br></h3><h3> 1950年7月12日,清河农场举行第一次全场宣判大会,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对440名国民党特务宣判了劳动年限,刑期最长的五年,最短的半年。“尽力争取,提前释放,毕业之后拿薪金”的呼声,使得历史反革命们的情绪空前高涨。</h3> <h3></h3><h3> 50年代,清河农场在北京乃至全国都广为人知。中央只划拨了2400万斤小米,而他们却在几年内,吃着高粱米,喝着盐碱水,住着芦苇棚,夏天蚊虫叮咬,蛇鼠乱窜;冬天寒风凌冽,大雾茫茫……</h3><h3><br></h3><h3> 劳动改造建立新村8处,盖房2200余间,修桥13座,挖渠150余万土方,设电力扬水站2处,全场安上了电话、电灯;场部以下设4个科室,6个大队;还有医务所、工程队、运输队、化验室、机电组、文教队;创办了油印刊物《改造园地》,结合农场需要,办起了砖厂、碾米厂、草袋厂、造纸厂、被服厂;总计开荒7000亩,收获水稻260万斤。后来又增加了开荒和插秧面积,附设了养鸡、养鸭、养牛、养猪、养兔厂等副业。</h3> <p> 1957年又一批“专政对象”,3千多名“右派”被送入清河洗涤“罪恶”。他们走出车厢,看到的不再只是莽莽荒野。此时,清河农场四周岗哨林立,在纵横交错的岗楼和铁丝网之外,清河农场是“绿野平畴、水渠纵横、房舍叠起、鱼肥虾鲜的“北国鱼米之乡”。</p><p><br></p><p> 此刻的清河农场内部也已滚动成一个社会,这个社会成分复杂。院内是服刑人员,院外一部分是干部职工,另外一部分是“就业人员”(这里是指刑满释放后的“留场就业人员”,户口落在农场当“合同工”)。再加上干部职工的家属子女,就业人员的家属子女,最多的时候能分出九种不同成分的人来,被戏称为“清河国”。</p> <h3> 1979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出台,“反革命”、“右派”也不再有,自此“刑事犯”逐渐成为清河农场收押的主流。后更名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可谓是北京市监狱系统的“半壁江山”。但在监狱管理局内部,它仍然是偏远的北京“飞地”,人们仍然习惯称之为“清河农场”。</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