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生,辽宁建平人。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毕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副总警监警衔,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br> 【自食其果】2017年2月2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赵黎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2017年5月26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赵黎平执行了死刑。<br> 【犯罪经过及原因】2015年3月20日晚9时30分左右,已经退休的赵黎平驾驶黑色奥迪车追赶一辆白色轿车。在赤峰市百合新城小区内,他追上白色轿车,并持枪击中车内女驾驶员头部,后赵黎平将该女子带至提前踩点的荒山中焚尸、掩埋。3月21日凌晨,警方在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将赵黎平抓获。被警方截住时,赵黎平身上带血,没有反抗。<br> 被害人李红(化名),1988年9月生,汉族,其在赤峰购买的房产正位于百合新城,老家在距赤峰市近200公里远的翁牛特旗一个村。跟赵黎平走近的人说,这位名叫李红的女子“跟他关系较为亲密”,还有一种说法是,李红做过图书生意,而赵黎平出过书,两人是因此才认识,他们相识多年,是情人。<br> 赵黎平是刑警出身,从警40年,而且做过7年公安厅长,显然知道杀人的后果是什么。赵黎平为何要杀关系亲密的女子,合理的解释是,李红会给赵黎平带来“大麻烦”,甚至可能是置他于不利境地的人。女子是他“最亲密的人”,就一定掌握了赵黎平很多见不得阳光的事,这些事一旦败露,毫无疑义,赵黎平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br> 那么,有车有房,不愁吃穿的李红为何要给赵黎平带来“大麻烦”?有几种可能,一是要从后台走向前台,不甘继续当二奶,要当大夫人;二是如果他们有了孩子,不想让孩子没有光明正大的爹,要光明正大,就必须他俩要结婚;三是赵黎平没有满足该女人提出的要求,对赵黎平进行了威胁,而赵黎平怕女人真的揭发他而杀人灭口。<br> 【沉痛教训与警示】赵黎平案的深刻教训证明,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该案也给那些“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色官敲响了警钟,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生活作风问题不是小事,而是违法违纪的大事,官员好色、公权泛黄,既违反社会公德,为家庭、社会所不容,更违反党纪政纪,为组织纪律所不容,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生活作风都应该受到严格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