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了营造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和氛围,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力度,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2019年12月16日下午,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举办2019年教职工法律知识讲座,由学校法律顾问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的王雁红律师担任主讲嘉宾。</h3>  <h3>         在简短的自我介绍后,王雁红律师便快速进入讲座主题。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王律师用生动形象的案例,详尽地为教职工们讲解了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知识,共分为四大篇章:民间借贷的法律常识、担保的法律后果、非法集资基本认知和预防、防骗小指南、案例分享。
</h3><h3>        首先王律师简明扼要地阐释了民间借贷的定义、优势及主要注意事项,并通过讲述她身边人的案例严正指出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应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否则自身权益容易受损。之后她进一步解读了民间借贷的生效条件、认定发生借贷关系的难点及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她也明确指出民间借贷的利率需符合三大原则:无息推定、不保护复利、合理利率,民间借贷应有借条、欠条、收条等凭据,有凭有据十分重要。接着,王律师还详细地阐释了借条的书写格式及拟订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并指出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有是否约定期限之分,当遇到超过诉讼时效情形时应采取重签协议、录音等合法的措施及时保护自己的权益。</h3>  <h3>          在这次的法律知识讲座中,王律师娓娓道来,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告诉我们替别人担保有风险,须谨慎而为。她生动形象的讲解让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有趣起来,在座的教职工们个个听得津津有味,会场气氛轻松活跃。</h3>  <h3>           最后,曾志强副校长作总结发言。他指出王雁红律师的法律知识十分渊博,讲解的法律知识其实并不遥远,与生活息息相关,并勉励教职工们应该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法律意识的提高,做一个知法守法,懂得用法律利器捍卫自己权益的良好公民。</h3>  <h3>            本次讲座为全体教职工上了重要一课,让教职工们进一步了解了民间借贷的法律常识,明白了借贷有风险需谨慎而为的道理,促进广大教职工法律意识的提高,进一步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的工作进程。</h3><h3>                                           撰稿:黄新桂</h3><h3>                                      审稿领导:曾志强</h3><h3>                                           摄影:黄译萱</h3>